坐在花丛里想了半天,我觉得还是不能让自己的人生就这样毁了,于是咬了咬牙,决定趁早开溜。
动作麻利的卸掉一身猛鬼装扮,两手空空、身轻如燕的跳出花丛,正要离开,就见到一个满头大汗的小胖子跑了过来,问我:“哥!你见过一只棕色的吉娃娃吗?”
我咽下口唾沫,摇了摇头。
小胖子像是真的急了,不由分说的就要钻进我身后的花丛,我赶忙拦住了他,说:“你等等!我女朋友喝多了在里面吐呢,我先把她背出来,然后你再进去。”
他妈的,因为一只小贱狗,现在又引出来个人证,想要脚底抹油都不行了。
我苦着脸进入花丛,把少女的尸体背在身后,不知道我是因为紧张,突然增加了力气,还是少女生前太过注意保持身材,轻得跟个小孩儿似的。
为了表现得逼真,我背着少女的尸体走出花丛,假装生气的骂道:“喝!喝!一天天就知道喝!看你喝那逼样……”
同时我心里也在小声嘀咕:天灵灵,地灵灵,莫怪莫怪……
估计是被我威武霸气的男人雄风给镇住了,小胖子一脸懵逼的目送着我走出小区。到了大街上,我赶忙加快了步伐,寻找合适的抛尸地点,结果还没等我找到合适的地方,就先后遇到了两拨行人,无奈之下,我只能假装生气的又把少女的尸体骂了两顿。
在这过程当中,我也发现了,男人大骂自己的女人,显得特别有气势,令得先后遇到的那两拨行人,无不一脸懵逼的驻足观看。
哎……多出这么些个人证,我是真没办法继续抛尸了。
为今之计,我也只能先把尸体带回租住的房子,然后再做进一步的打算。好在她的尸体不沉,背在身后,感觉比一副二十公斤的哑铃还轻。走了十多分钟,还没等出汗,我就已经把她的尸体背回了租住的房子。
点开房厅的灯,把她放在沙发上,借着灯光一看,我过去的审美观,立刻就被彻底的颠覆了。
这家伙美的,简直不像话,要不是脸色白得可怕,分分钟秒杀各路嫩模。这卷曲的睫毛,娇挺的鼻子,性感的柔唇,玲珑的下巴,完全就是仙女下凡,可惜,竟然被我给活活的吓死了……
除了愧疚之外,我还感觉到前所未有的不甘,觉得自己吓死了这样一个绝代倾国的美女,真是造了天大的孽。
然后我又想着,既然已经这样,自己是不是应该把死马当成活马医,尝试着救她一下,万一救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