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卫国比起来,这郯国的“服务业”水平,明显偏低。
主要是“美学”方面,差点意思。
王丹对这间顶配“大床房”的内装修,明显只能“摇摇头”过。
好在,内饰虽然不算华美细婉,可是干净程度,却还称得上是:“尚可”的水准。
浑夕似乎是很久没有像这样痛饮一场了,醉得不省人事。
也是,这些年,他颠沛流离,饭都吃不饱,更不用说能喝上酒了。
这太久不喝酒,猛一下子,这胃也难以适应,酒精上头,也上得快。
王丹替他褪去外衣,把仅剩下的一只草鞋也解了下来,又打来水,替他细细擦洗一番,直到人都变得干干净净的,这才把他挪到偏里侧的榻上。
当给他擦洗到那只残腿的创面时,虽然伤口创面早已愈合,但那个狰狞的愈合面,还是给王丹的心上,带来了阵“感同身受”的痛苦。
他不敢想象,当初,一个好好的人,生生地被人把腿给砍断,筋骨尽去的时候,那是怎样的一种痛苦和震撼!
按理说,活到这把岁数了,当年杀人都不带眨眼的“一点红”,不应该会对这么一个残肢所吓到;但这个不同,一是因为“它”的主人,是自己的发小浑夕;另一个是因为,这个创面,仔细看了半天,这伤痕,竟然有些眼熟……
王丹比划了一下,在脑海中“复原”了一下当初可能的受伤场景,从这个被切的角度来看,怎么样,也不像是浑夕嘴里所说的“北狄弯刀”所伤。
这刀的切口有钝砍之处,应该是……
王丹突然心中一震:
这,刀痕,明明就是他送给浑夕的那把宋刀砍过后的效果!
……
王丹的思绪,又回到了那天,当他给浑夕带回了礼物,对他说道:
“吾亦与你带了一柄宋刀,已放在后间,你可自去落来。”
王丹当然也不会忘了给浑夕的礼物,不管他是不是这么尽心尽力地保卫家业和羊流儿的份上。
“早闻宋刀有惊世之工,可否俾吾一见?”柤离子很想赶快离开这间屋子,于是借机找个理由出去。
“也好,请!”
……
明明是他送给浑夕的礼物,也就是说,这条腿,很有可能是他自残;或者是被人夺了刀去,伤他至此的。
但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要这么作;还要把责任,推到“北狄贼人”身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