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很多本可以接受更才教育的人,命运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五年!十八岁南下到工地,在这五年里,我攒了一点钱,但是却觉得很不甘心,我觉得我的人生不应该是这样的……”
唐中钧又缓缓的抬起头来,“有一天,我路过一个酒吧!你知道的,酒吧的消费都不低,哪怕是在那个时候,一杯最普通的啤酒,都抵得和我一天的工钱。但是,我被里面的歌声吸引了……我的目光,死死的盯着吧台上那个留着长发,弹着吉他的歌手……”
听到这里,许炎明白了,这便是唐中钧音乐的启蒙。
或许,平日里他也会和工友们一起听歌唱歌,但是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歌手什么,那都是大明星啊!
离他们不说十万八千里,也至少是遥不可及的。
然而……
那天就是在酒吧门口,唐中钧被如此近距离的酒吧歌手吸引了。
他走了进去,要了一杯菜单上最便宜的啤酒,然后呆了一整晚。
酒吧歌手一共唱了24首歌!
唐中钧至今都记得,里面有4首是他很喜欢的。
从那天起,唐中钧的人生变得不一样了,突然之间就有了光彩。
不对!
应该说是炫彩!
他用积蓄买了一把吉他,请不起老师上课,就对着买来的书本自学。
白天工地干活,晚上就在荒凉的工地上自弹自唱。
甚至,有时候会坐在刚搭建起来的几十层高楼上,对着那仿佛伸手可及的月亮,放声的唱出心中所有的郁闷和抱负。
跌跌撞撞的学会了吉他和唱歌,唐中钧第一次走进酒吧,询问老板是否要驻唱歌手。
为了更像歌手一点,唐中钧很心疼的将新买的牛仔裤剪了好几个破洞出来。
很幸运!
他问的第一家酒吧,恰好有个歌手北上音乐学院求学了,所以,老板让他唱一首听听看。
“你知道么?许炎!那一首歌,我几乎是颤抖着唱下来的。第一次,我是有观众的。你知道么?当时我在想,哪怕不给我钱,只要每天晚上让我过来唱歌,我都是愿意的。”
重新说起这尘封的往事,突然唐中钧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酸楚。
怎么觉得,还是那个时候的感觉好呢?
现在的自己,拥有着如此优越的物质生活,却完全失去了当初的那一份激情了。
“老板要了我,唱一晚上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