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爪金龙,它们现在的实力足以纵横凡界,纵然被外星人发现,也只会把它们被当成实力强大的星空巨兽,天蓝星依旧安全。
在陈宇心目中,安全和赚钱并列第一,当安全和赚钱发生冲突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安全而放弃赚钱,毕竟人活着才能赚钱,人死了就完了。
还有七百八十次异界游的他,大可以去异界采矿,完全没必要拿家人的安全开玩笑。
“父母他们的实力太差了,再给他们买些充值套餐。”
念头一转,他又给父亲、母亲、奶奶、外公、外婆、唐诗,买了几个充值套餐。
隐身状态的大黑和小金,离开天蓝星大气层之后,当即进入暗空间,直奔浩瀚星空而去。
闲下来的陈宇,看了看四周,面朝天空吹了一个口哨。
全身泛着红色的飞鹰,听见他的口哨声,从几千米高空疾驰而下。
岩鹰(飞鹰)的听力虽好,但也就那样,冲过钱之后,它的听力变强了几十倍。
“去给我抓一些秧鸡回来。”陈宇说道。
看着像小鸡的秧鸡,实际是一种鸟儿,谷子打了之后,以稻谷为食的秧鸡就出来了。
秧鸡是一种美味的食材,还有很高的药用价值,既可以解毒杀虫,又能治疗食欲不振。
飞鹰点了点头,展翅飞往高空,几分钟后,它直冲而下,从一块稻田里抓到一只秧鸡。
随手把飞鹰抓回来的秧鸡,装进一个笼子里,陈宇又道:“多抓几只回来。”
一斤左右的秧鸡,明显不够吃,拔毛去内脏,再把骨头除掉,也就三四两肉。
短短的一个多小时,飞鹰又抓回来十五只秧鸡,陈宇想了想后,又让对方去抓一些斑鸠。
“十六只秧鸡,十七只斑鸠,晚上又能饱餐一顿了。”
常有人说,宁吃飞禽一两,不吃走兽一斤,总的来说,飞禽比走兽好吃。
陈宇给飞鹰充钱的目的,除了培养一个坐骑之外,就是为了让它给自己抓野味。
“它的防御力差了一点,万一被人用枪打了,我岂不是亏大了?”
念头一转,财大气粗的陈宇,又给飞鹰冲了很多钱,直至对方的身体强度,达到下品法器级别,实力堪比大宗师境界的武者之后,他才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
“它的嗅觉差了点,要是它的嗅觉比猪还厉害,寻人找物绝对是无往不利。”
一念至此,陈宇又把飞鹰的嗅觉,用钱提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