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觉得死亡可怕,其实,死亡一点也不可怕。
可怕的是生不如死。
对金千万来说,他的脸毁容了,走到哪里都要经历别人闪躲惧怕甚至厌恶的异样目光,这对他来说才是生不如死的。
可以说,金千万的人生,彻彻底底的失败了。
撇去法律,对他来说,能名正言顺杀了他的,只有两个人。
一是苏柔,苏柔是金千万的前妻。但是苏柔不敢。
二是张凡。金千万的一张脸,就是张凡毁容的,金千万有足够理由杀了张凡,张凡也有足够理由杀了金千万。
而张凡也有足够胆子杀了金千万。
金千万只会让这两个人杀了自己。因为傲气,他不会自杀,因为仇恨,他不会让别人杀了自己。苏柔又不敢,那么剩下的,只有张凡了。
如果张凡杀了他,那么他就赢了,他不仅得到了解脱,还成功挑起了张凡和周公子的仇恨。
杀狗还要看主人,金千万是周公子的一条狗,却也不是谁都可以杀的,那简直不把周公子放在眼里。
周公子不像他那个草包弟弟,只会使用一些下三滥的手段。
这才是张凡觉得金千万令人畏惧的地方。
他已经毁容了,什么自尊,什么包袱,全都放下了,为了达到目的,可以用自己的性命做诱饵。
可是张凡偏偏没有杀他,还很体贴的告诉他,希望他能长命百岁,这看似是真诚的祝福,可是只有金千万自己知道,这是最残酷的惩罚。
人生无趣,想死不能死,只能阴暗的活着,还要看着自己的仇恨的人养着女儿,幸福美满的生活——不会发狂吗?
金千万走了,被张凡逼走了。
金千万一走,原本弥漫着压抑、恶心的空气也随之清新起来,苏柔、汪枚、刘海等人终于可以正常呼吸,只不过面色依旧苍白,对刚才那个狼头人心有余悸。
至于球球,则是在秦暮雪的照顾下,并没有看到刚才引人作呕的一幕,依旧咯咯笑着和秦暮雪说着话。
球球没看到不代表宁火火没看到,她不仅看到了,还看的切切实实。
她再也不想在这里呆了,于是拉了拉秦暮雪:“暮雪姐,我们快走吧。”
秦暮雪点点头,将球球还给张凡,说道:“张先生,那我们就先走了,记得常来我这玩。”
“一定。”
张凡微微一笑,送走了秦暮雪和宁火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