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家徒四壁的情况下,连吃的都没有。
“走了,不然明天又要饿肚子了。”赵小熙牵着他们一大一小的手往厨房走去。
剩下50支口红大概今天内能全做完,明天拿去散卖可能够呛,不过她已经准备好接下来要做的事了。
……
傍晚,百香楼里,身着粉色衣裳的男子慵懒的站起来,狭长的凤眸闪过惬意,比女子的手还要白、纤细的手指拿着扇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扇着。
李泉站在正中央,微低着头汇报着他调查来的消息:“萧赵氏,因家里穷,早早被卖到丰乐村的萧家,给萧家老二做媳妇,萧老二因小时候高烧导致成了傻子……”
“他人妇啊……真是可惜。”粉色衣裳的男子薄唇一勾,好听的声音在寂静的厢房里响起。
他就是上午在百香楼二楼,看着赵小熙卖口红的百香楼楼主林峥尔。
“楼主,这是我从一位小姐那儿高价买来的口红,据说这是什么斩男色,属下不懂是什么意思,不过楼主见多识广,一定晓得,所以属下买了回来。”李泉从怀里掏出一支口红。
林峥尔接过他手中的口红,仔细的打量着,然后才将口红给打开,就露出了膏体。
“斩男色?倒是有意思。”林峥尔笑着从怀里拿出了小铜镜。
他对着铜镜,学着上午赵小熙涂口红的模样,生疏的涂着口红,不过薄薄得一层色号,却美得让人意外。
涂上口红的薄唇有着淡淡的粉色,还有一点点亮,乍眼一看,连刻薄的薄唇都温柔了不少。
粉嫩的唇不会像口脂一样的厚重,干,让人感到不舒服。
李泉看着林峥尔的唇,脸上闪过一抹惊艳,一直以来他都知道自家楼主是丰乐镇乃至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美人。
只是这个美人是男的,他拥有妖艳且精致的五官,别说是女子,不少男子看到他都会走不动道。
“如何?”林峥尔收回小铜镜,挑眉看向满脸惊艳的李泉。
李泉紧张的咽了口口水,迅速低下头去:“好看,楼主不管用什么口脂都是最好看的,但她这一款口红好像有特别之处……”
“嗯,看着和木棍似的,外面这一层木头虽然廉价,但却不影响美观,只要稍微一拧,就能将里面的膏体露出来,这个设计倒是新意,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她有不少的颜色,也是比口脂更有优势的地方……”林峥尔总结着。
李泉跟在林峥尔身边十几年,他还是第一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