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武大郎的死谁负责?
武大郎是个好人,是个守法的小个体户,他的遭遇值得同情。
武大郎的死最直接的原因是西门庆和潘金莲给害的,还有一个王婆起了很大的作用。《水浒》写得清清楚楚,没有更多的话要说。
仔细想一想,武大郎之死,他自己应该负一部分责任。
按理,武大郎是没有理由娶潘金莲的,书中的描写告诉了我们是怎么一回事——
看官听说:原来武大与武松是一母所生两个。武松身长八尺,一貌堂堂;浑身上下有千百斤气力不恁地,如何打得那个猛虎?这武大郎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清河县人见他生得短矮,起他一个诨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
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於心,却倒陪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自从武大娶得那妇人之後,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们,却来他家里薅恼。原来这妇人见武大身材短矮,人物猥獕,不会风流;他倒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那武大是个懦弱本分人,被这一班人不时间在门前叫道:"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因此,武大在清河县住不牢,搬来这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炊饼。此日,正在县前做买卖。
武大郎娶潘金莲表面上看是捡了天底下最大的便宜,实际上是接了一个烫手的山芋。他本不该接的,自不量力,偏偏接了。有句歇后语说:武大郎卖棉花——人熊货也囊。
武大郎在清河县住得不消停,就逃到了阳谷县……
天底下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何况这潘金莲,不仅是“午餐”,还是“晚餐”,以武大郎的胃口是很难消化的。对外,武大郎采取逃跑政策;对内,采取乌龟政策——忍。
说一千,道一万,武大郎娶潘金莲那一天,悲剧的种子就已经埋下了。没有西门庆,还会有东门庆……
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应该娶潘金莲,小毛驴就应该拉小驴车,却偏偏要拉马车。不累死,也得被鞭子打死。占小便宜吃大亏,占大便宜命归西。
再仔细一想,武松也得为哥哥武大郎之死负点责任。
武大郎得知武松是打虎英雄,以为从今以后谁也不敢得罪自己了。武松自然了也这样认为,有自己的铁拳保护着,再也没人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