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吗?”凌郗不是喜欢多话的人,前世的他们太过于幸福,没有阻碍。而今世的沈沫渝注定要承受不能忍受之痛,亲人离世,好友离开,爱而不得。
只有这样,她才能成长,才能遇见她生命里注定的男子。
“凌郗,这些,你是不是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你不怕,她撑不到白易的到来吗?”承邺有些讶然。
“她一定能撑过去,因为沈沫渝身上有她的气息,而且更加浓烈,我想我很快就能见到她了。”凌郗笑着,只是这笑容包含了太多东西,看不出悲喜,也有些可怕。
沈沫渝来到A大的第一天,就碰见了安暮白,褪下校服的安暮白比以前更亮眼了,只是沈沫渝的眼神再也不会停留了,因为一看见他,就会想起那个病恹恹的有些凄凉的背影,和满地枯黄的银杏叶。
其实,沈沫渝也曾在安暮白的眼神中看到过温柔,因为那个时候他们很陌生,她还没有靠近他。所以她认为安暮白并不喜欢她,甚至……讨厌她。
大一的第一个学期,她总是能追逐到身后的目光,直到她听到谣传,英文系的安大校草要对文学社社长展开追求,那个文学社社长,是沈沫渝。
于是,她第一次当了的胆小鬼,她逃了。
她用一学期的成果换了一个去Z大的交换名额,一个人来到另一座完全不熟悉的城市,这两个大学,就像英文字母里A和Z的距离一样,很远。
第一天,她遇见了筱筱,一个傻傻的可爱女孩,长了一张容易被骗的脸,她身上有着曾经沈沫渝的影子,如果认识小染和沈沫渝的人应该会发现,沈沫渝和小染越来越像了,变成熟了,或许,还老了许多,妆容可以改变,但眼神是骗不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