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他们,要不然他们还没钱住店呢。
“丁兰小姐,我们先去吃饭吧,一路过来,你也饿了吧。”
“大舅,我先不吃了,我得先洗个澡,身上那味道还没有去掉,我去找店小二要个皂荚。
我说啊,大舅,刚刚都怪你,刚刚非要惹那只大怪鸟,害的它屎都拉我们身上了,刚给我洗了半天,现在我还感觉臭呢!
我可得拿皂荚,泡着澡,再洗一遍了。”
陈丁兰抱怨道,她现在还啥都不知晓呢,也得亏那只鸟屎落在了他的身上,要不然他现在应该已经被博钰给逮到了。
“好,丁兰小姐,那我先去吃饭了,待会儿舅舅把饭菜给你送上来。”
这般个,陈丁兰还真就去二楼,回自己的房间内,屋内有浴盆,热水中撒上花瓣,隔起屏障,真就认认真真搓起了澡来。
此刻,陈朴正在楼下持着饭,和这酒,一壶小酒,是他在那河底下怎么也享受不到的东西啊。
却是夹着个花生米,往最里面丢的时候,一个俊秀男子,突然从外面走了进来,着实吓了他一跳,险些吓的他躲桌子底下了。
却是那博钰!
他没有寻得陈丁兰,天色又晚了,又刚刚打了一场,累是自然累了,便是就近寻了个小镇子,准备休息一晚上。
碰巧了,这小镇子,也就这一个客栈,没有名字,连小镇的名字都是当地人自己取的。
这种小镇,应该就是这附近所有大的村子,联合在一起,聚成的一个小镇。
这种情况,也不是什么少见的情况,反而很正常,毕竟这里是接与界的交界处,本就是极为的乱。
小村子经常被山匪洗劫,那也只好临时聚起来,组成一个小镇子,抱团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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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气息,好熟悉,好像在哪里闻到过,但又记不起来了。”博钰一进客栈,便是闻到了一股特殊的味道。
好像自己闻过,但是在哪里闻到的,便不知道了,他皱了皱眉头,有些不舒服。
这味道他自然是熟悉啊,这虽然不是陈丁兰的味道,但却是一路带着陈丁兰到这个客栈的1陈朴的味道。
之不过人脑,只会下意识记住自己想要记住的东西,所以他这才想不起来。
“客官,你是住店啊,还是打尖啊?”
(黑话:打尖的意思就是吃饭。)
“住店,给我来一间上房。”说着,博钰掏出了个白花花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