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特定性。(童越.硕士论文.共享物资租赁押金制度研究【D】安徽安徽大学出版社,2018-5-19),公司对于用户的押金要有明确的认识,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而非用来投资的流动资金。所以,要确保押金的担保范围。
(三)在退押金的问题上适用小额诉讼机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二条、《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可以明确,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其一,仅适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二,案件的标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作为参考;其三、小额诉讼适用于买卖合同、租凭合同、服务合同等,涉及人身关系、财产权属关系、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当事人提起反诉的,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