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
位于清河帝国的林家,全家上下正不紧不慢地准备着出行的行装。男人们在打点着佩剑和马车,女人们在叽叽喳喳的讨论着穿什么颜色的裙子好看。
林家院子的外头,林风盘腿坐在地上,地上摆着笔墨和一小堆纸。
“卖书画喽——买书画喽——”林风一边吆喝,一边用着标准“傻白甜”的表情看着路过的青年才俊们。
“不好看不要钱,还能即兴作诗——”当林风吆喝到这一句时,终于有路人停了下来。
“呦,林家的二少爷出来乞讨来了?哈哈哈哈,真是大开眼界,大开眼界呐。”停下来的一个男人笑着说道。
身边一位衣着华丽的姑娘停了下来,饶有兴趣的问道:“你以本姑娘为题,即兴一首小诗,你若是写得好,字难看些也没什么问题。
你若是字也不错,把这诗写在本姑娘扇子上,我会好好赏赐你的。”说完,一脸嘲笑意味的看着他。
林风略微思考,提笔写下:
年少不知春好,
错把黄昏争早。
我欲手捧芬芳,
举头漫天珍宝。
姑娘看了,眉心顿展,清秀的字体令人赏心悦目,诗歌的意境和韵味似乎也是那么的讨人欢喜。不禁和身边的看客们纷纷鼓掌叫好。
当然,只有林风心里暗想,这么烂一首诗你们都觉得好,也真是够蠢的,果然女孩子的钱好赚。
“真的很棒诶,可以帮我把它写在我的扇子上吗?”姑娘笑了,满脸的期待看着林风。
林风淡淡地吐出一个字:“好。”心里暗想,你若是喜欢,那也不枉费我这几秒钟的思考,你若是开心,这小诗也算有点意义吧。
给姑娘写好后,姑娘美眸闪动,接过扇子后顺势摸了摸林风的头,笑着说:“喏,这是给你的奖励。”说着,姑娘从腰间摸出一块玉佩,递给了林风。
“这是我们沈家的玉佩,有此玉佩者便是我们的贵宾,本姑娘欢迎你来哦,来了以后报我的名字,我叫沈山海。”姑娘的俏脸微微泛红,笑嘻嘻的说完,转身便从人群中的一阵唏嘘中离去。
玉牌还算精致,沈字清晰的刻在正中,旁边雕刻着清河帝国特有的高山流水图案。林风知道,凡是能在家族腰牌上刻上帝国象征图案的,都是被帝国所亲近的家族,这类家族虽然不一定很强大,但却和帝国有着不简单的关系。
人群之中的唏嘘搞得林风一阵脸红,站起身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