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队,主要是对建立在城市周围的村镇进行掠夺,然后会杀掉那些年轻力壮的男子,有时候甚至是小孩和老人,但会留下那些老弱病残,那些老弱病残没有威胁性,反而会对照顾他们的城市或军队以拖累。
“谁对这一带比较熟?”徐长凤转过头对风鸟营的众人问道。
“凤哥,我。”队伍中,一名皮肤比因为训练而黝黑的众人更加黑的士兵伸出手,露出笑容,白牙与黑色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
徐长凤对风鸟营的所有人都记得,知道此刻伸出手的人叫做孙甲武。孙甲武原本叫做孙子阳,但是意思虽然不错,但是叫起来不好听,孙子阳就找了一个算命的改名字,就改成了孙甲武,但是一次孙甲武喝醉酒说漏了嘴,风鸟营的所有人就都知道这件事情了。
那晚过后酒醒之后,孙甲武气得说再也不喝酒了,大喊着喝酒误事。
“呦,到了孙子的老家了。”队伍里顿时有人起哄,但是并无恶意。
“好了,行军中别开玩笑。”陈锋发话,队伍顿时静了下来,这位徐雷虎的义子在军中还是非常有威严的,当然靠的不是身为徐雷虎的义子这个身份,而是陈锋的武力,军队之中当然是以武为尊,谁打的过谁,输的人不服也得服。
孙甲武骑着马来到徐长凤和陈锋后面,开口道:“这方圆十几里只有一个孙家镇,也就是我的故乡,去孙家镇的人基本都是军队或者江湖的游侠武人,经过的时候去那里住宿歇脚。”
“那我们去那里看看,顺便提醒一下孙家镇的人们,如果情况不好的话,可能需要孙家镇全镇迁移了。孙甲武,你带路,我们去孙家镇。”陈锋说道。
“孙甲武,我们整个风鸟营的兄弟去你故乡,你可要做东请兄弟喝上一杯故乡酒啊。”徐长凤玩笑道。
孙甲武立即苦着脸道:“那岂不是要吃穷我。”
“哈哈哈……”风鸟营中笑声传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