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阿维又在嘲讽我。
“有没有接过什么大案子?”
我又投入到回忆里,“算是有吧。”
该如何找到恰到好处的方式揭晓罪行?
我想,罪人万不能逍遥法外。生活里的法大于情,身为一名律师,自当不留情面,绳恶人于法。
毕业快三年了,我诉诸放肆之人于法庭多次,每次都能被义愤填膺撑住腰。唯有一次我差了底气,也唯有那一次我不再能忿忿然认定法能治情。
我不管不顾地将他送上对立面,以为这样就能还已故之人公平。我欺上瞒下,洗清与他的亲密关系。台下坐着的围观群众替死者高喊冤情,唯独二人无动于衷,他们木讷地望着我与困在铐里的他相煎何太急。
是没有什么过错不能被原谅,可他杀了我最爱的人,如何能忘?我没曾想到,任谁都想不到,他会行此大恶。所以他要审、该审,总不能让恶人再有机可乘,若世间千百态都与此雷同,岂不落得天下大乱?
可他们称不该由我来审。就凭我和他的亲密关系,我做不到还真相一个原原本本。我难道不该争口气,掀翻这些比万古城墙还厚重的偏见?
这些问题都亟需解决,我不得不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住我的立场。我是法的现世代表,我注定要和这世间最大的恶——情作斗争。赢不是我的目的,作对才是。该有的审讯流程我都有依照,除了当事人。我若说我便是当事人,这件案子的底细该就一目了然。但该说清楚的还是要让它清楚,这还只是个破题,好戏还在后头。
案子是在三年后才浮出水面,我不偏不倚地看着它喘不上来气。
道德绑架是没被写入宪法规章,但权威性无上下可比之分的必要约束性。比如,仁义礼智信就缺一不可,长篇大论可围绕其大作特作。我立志在文字方面做一名长话短说的压缩工,能一字概括绝不费半点周章。能论斤做卖的《辞海》就纯属是泛滥,里面记载了大多数人轮几度来回都使不到的字词。
与白纸黑字的法有所不同的是,道德还讲究个你情与我愿。但既然是被绑架,“我愿”就不得不给它戴上引号的帽子,丑是丑了点,好在是皇帝的新装,众人皆醉我独醒。
在没有意识到亲人的重要性之前,守在熟悉的一隅房屋里的血脉,统统当做了可有可无,是有福偶尔能同享,有难一定要同担的低廉保障。可我是爱亲人们的,打心底里发出的爱之鸣,每日都得吼出来几遍。亲人们在我眼里有多纯粹?是饮圣水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