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诸位对于我的指挥权,应该没有什么疑问了吧?”
武威唉声叹气:“是的,我服了,小姐果然是派了一位了不得的人物过来,以后你就是队长了。”
“那倒不必,”罗森摆手,“我只要指挥权,不当队长,毕竟我只会参与这一次行动,没必要打破你们的人员构成。”
他想了想:“咱们各论各的,你管我叫大哥,我管你叫队长。”
“好的大哥。”
“哎哟,不错哦,队长。”
原定三天的磨合计划,只用了一天便宣告结束。
罗森凭借超强的力量,还有过人的技巧,迅速征服了大家。
他当指挥,所有人心悦诚服。
吃过烤肉,罗森没有继续逗留,而是直接回了家。
计划是两天后深入翡翠国腹地,还有两天的时间,他打算再多吸收一些情绪,以备不时之需。
夜里,罗森也和爸妈说了去翡翠国的事情,只是推说要和齐悦去做蜜月旅行。
爸爸妈妈举双手赞同。
爸爸悄悄塞给罗森一箱小雨伞,让罗森注意安全,不要搞出人命。
妈妈又来把小雨伞没收了,让罗森加大力度,尽早搞出人命,越快越好。
就搞得罗森很分裂。
听妈妈的话,还是听爸爸的话,这是个问题。
幸好齐悦这趟压根不去,所以问题本身不成立。
就很nice。
次日,恰好是周末,罗森来到了整个白城最大的一家达斯玛超级商场。
这是整个白城人流量最高的地方,想要收割情绪,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地方。
罗森收割情绪的方式也很简单,就是靠美色诱人。
他首先来到了商场四楼的服装区,打算换一身精神利索的行头,毕竟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路经阿玛尼专柜的时候,他看中了一套卡其色的西装,当季新款,整套价格要十二万八千块。
钱对罗森来说,只是个数字,哪怕没有齐悦,他也能分分钟搞到成百上千万的金钱。
当然,有了齐悦的帮助,那就省力了许多。
比如他现在口袋里揣着的,就是一张瑞斯国中央银行发行的不记名黑卡,单日消费限额一千两百万。
美金!
这是前天早上,齐悦硬塞给他的,不拿不行。
罗森只能被迫吃软饭,没辙。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