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琛踹醒宠乾。
宠乾被踹得一声哀嚎,嗷呜叫着醒来。
“干嘛啊!”
池琛半蹲下来,长袍拖地,阳光照耀反着柔和光辉。他如法炮制给宠乾喝下自己手指血,不过是隔空挤出来,且是另只手。我在这边看着宠乾被捏下巴强行喝血样儿,琢磨着自己被池琛擒下巴时,也是这幅光景,池琛不会亲上去吧……我呸,瞎想什么呢。
宠乾多聪明,被踹醒就知道面前人是池琛,大声咳嗽着,“池琛,你给我喝的这是什么鬼东西!”池琛只冷漠道句“补品”,就又朝我走来。
他走路的时候带着光似得。墨袍上褶褶生辉,真耀眼。这就是我第一个爱的男人……我眼睛眨都舍不得眨一下的看着他。他什么样我都喜欢。哪想他蹲下来,又把那另外一只受伤手指塞我嘴里。
“别浪费。”
他声音淡淡,我怔了怔下意识咬住,再看他眉头稍皱,薄唇微抿。那魃血浪费的更多,他也没这样,分明是……
池琛……
他喜欢这个动作!
果不其然,池琛在我吞咽下意识的用舌尖裹住他指尖时,喉结又滚动,连带气息都凌乱稍许。而他胳膊膀上那条白蛇扭开蛇头,似乎不想看到这一幕。
我在他眼中看见我自己,我的眼,在放光。
我故意将舌尖绕他手指尖儿转一圈,他却是抽出手,啐了句“不要脸”,我笑而不语,谁不要脸,谁知道。远处,宠乾起身,池琛抄手把我抓起来,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似得,冷冷道,“走了。”
“看你们模样,我就知道这是寒霜。”宠乾一走过来就笑眯眯对我说道。这宠乾多聪明,但凡千面有宠乾一半的聪明,都不会傻傻的跑了。
我点头,没作声。
飞机上的事宠乾也没提。
只回头间看蛇奚那张脸,我陡然想起红楼里的《好了歌》——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
“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团页广巴。
可不是么。
这蛇奚,真真是在为池琛作“嫁衣裳”。我琢磨着五大家仙阵也许……亦有人在等坐收渔网之利。听起来就很厉害的阵法呐。
旁边儿,宠乾伸个懒腰打个哈欠——
“哎哟,可算解放了,我还以为你要找一段时间身体,啧啧,这么快就还给我了。不过……我特想知道,你用我身体……”话说到一半,被池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