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晓初中和高中时跟人打过,多数是用桌子腿和椅子腿战斗。
有次敌人太狠,他才专门去买了钢管打。
如今,要用法器来战斗,从来没经验,不知道怎么打才好。
三天后他要砍断刘杰双腿,在这期间,方晓得尽可能知道关于冥王指甲的一些事情。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冥王指甲,听上去人畜无害,甚至会给人冥王好几十年不洗手,指甲很脏的感觉。
然而,冥王指甲跟死神镰刀一样锋利,砍在身上轻轻松松一刀两断。
方晓问罗皓:“昨晚你跟那个刘杰打过吗?”
罗皓道:“打过,在你死后两三分钟的时候,我偷袭过他,那个时候他身上很冷很硬,打在他脸上,我拳头都疼,应该那个时候他身上就有一丝丝地狱之力了。”
顿了顿,罗皓继续说道:“在最后的一分钟自相残杀里,他杀的人很多,那个时候我就已经打不过他了。直到结束,他被那个地狱恶鬼赞赏,赐予的冥王指甲也最好。”
方晓听着,沉思中。
罗皓继续说道:“跟他单打独斗的话,可能胜算不是太高,如果我们两个一起上,肯定能废了他。”
方晓听着,想了想,说道:“到时候他肯定也有朋友在身边,你要参战,单打会变成混战,没有必要。这样,咱们俩先试试我这钢笔和你这冥王指甲碰撞结果。”
方晓手中也有法器,这支钢笔他亲眼见识过威力,他相信比冥王指甲强。
但是要试试威力程度。
罗皓道:“好。”
两人找了个无人之地,取出各自法器,简简单单稍微用力碰撞了一下。
俩人是发小,不可能战斗,而且都是普通人,即使战斗也把握不好力度,这次切磋纯粹是为了看看两个法器碰撞结果。
就这么简简单单碰撞一下,罗皓手中冥王指甲啪的一声碎裂,漆黑地狱之气蔓延而出,与此同时,方晓钢笔里黑雾蔓延而出,地狱恶鱼和地狱恶鸡吞噬了这些地狱之气。
俩人傻眼。
好不容易得来的冥王指甲就这么简简单单毁了?
方晓缓过神,又惊又喜又愧疚。
这简单碰撞,一来说明自己手中这支钢笔很硬很厉害,但是好朋友好不容易得到的法器就这么被自己轻轻易易简简单单毁了。
方晓很愧疚,支支吾吾说道:“这个,这个,耗子你不要急啊,让我想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