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已经玩不了,还是去好好学习下,好多老师不熟,打个照面也算是尊重下人家吧。明天早上是大学英语,看来今晚得早点睡。
金克丝倒是从出门到现在,就一直在欣赏她的头发。还是她好,我心里感叹到,没有烦恼,没有顾虑,不用在这个世界的残酷竞争下苟活,不用在乎世俗的眼光和别人的看法,她甚至都没说过自己想回到原来的地方。
“木木,木木,快过来,你看我……”
“木木?”听到这个称呼我差点从床上摔下去,这样叫让阿木木情何以堪。
“你看,这个发夹带在头上,好不好看。”金克丝指着她的头上对我说。
看着金克丝头上的发夹,我心里一愣,不等我反应过来,金克丝咯咯地笑了起来。
“男孩子也喜欢这种东西吗,哈哈哈……”
看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有些尴尬,这个发夹确实是我的,说起来也是往事不堪回首。
这个发夹,本来是送给我们班一个暗恋了许久的女生作为生日礼物的,只可惜,时机未熟却急于先下手,加之自己嘴笨,又是一副天生屌丝样,被当众拒绝不说,还闹成了一个笑话。
可能是念在对她始终放不下,这个发夹我就一直放在壁橱下,但没想到,居然被这家伙给翻了出来。
这是一个粉红的猫咪发夹,其实就是一地摊货,就是那种天天喊最后两天大甩卖的那种地方买来,2块钱5个,原本5个一起卖的,有5种颜色,我好不容跟老板讲价说自己没钱,拿一个就行。千说万说的老板终于同意5角钱卖给我一个。
“问你呢,问你呢!你说话呀。”金克丝过来,一手揪住我的脸,揪得我脸上一阵生疼。
“好好好……好看,好看。”我这才从之前的回忆中回过神来了。
“好看那就送我咯?”
“是,是……你喜欢,就拿去吧。”
金克丝开心的笑着。不知怎么的,看着金克丝咯咯笑着的俏脸,我心里竟然一丝莫名寒颤。在她清脆可爱却又有些癫狂的笑声中,突然间,我想起了昨天晚上做的那个怪梦,似乎是才意识到,金克丝的这个人物设定。她原本就是一个疯子,游戏中她的背景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坏蛋,而她这样做仅仅是为了好玩。回想起她今天在大街上的所作所为,在细思极恐的同时也感到一丝庆幸,还好她没有捅出什么大的娄子。不过,即使现在她不惹出什么**烦,以后呢?她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又要怎样才能回去?这同样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