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丁果果找了借口,想甩掉也柯蓝和也山,但没能如愿。那也山说,她和丁宁已被那些杀手认作是他们一伙,跟他们同走比分开而行要来的安全。
丁果果细细想了想,觉得他说得没错。毕竟金毛咬死了一人,那些杀手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们。她和丁宁不会武功,跟在他们身边,确实比自己走要安全,便同意了。
“师傅,你说也柯蓝为什么一直戴着斗笠?”中午在路过的城镇,一家酒楼停下打尖时,丁宁轻声问丁果果。
虽然他们结伴而行,但是吃住都是各付各的,也从不一桌而食。
“多半是不想让人见到他的长相吧。”丁果果抬眼看看也山那桌,见他们并未注意他们这边,便低声道。
丁宁皱皱眉头,“他若是不想让人发现行踪,做如此打扮,不是更惹人注目?”
“不是。”丁果果摇摇头,“做这种打扮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长得太美,为免多生事端,才蒙头盖面。二是太丑,怕人看见,出言讥笑。”
丁宁点点头,忽然笑起来,贴到她耳边,忍笑道,“师傅,那你说他是属于哪种?”
丁果果赏他一个响指,呵斥,“好奇心害死猫,没跟你说过吗?”
“可是我就是好奇啊。”丁宁委屈的嘟起嘴。
丁果果翻翻白眼,拿他实在没办法,只好轻声道,“他属于第一种。”
丁宁忙问她怎么会知道。
“你看他的手指。。。。你别真的去看啊!”丁果果刚开口解释,丁宁便扭头往人家看去,她忙掐住他下巴,逼他扭回头。
“知道了,我不看还不行吗。”丁宁嘟囔。
“他手指细长白皙,吃相斯文,穿的又是极容易脏的细纱白衣。那也山手里那把刀,刀鞘上那颗玛瑙价值不菲。他又叫也柯蓝主子,而那些追杀他们的黑衣人来头不小。所以他必定出生极好,非富即贵。你见过这种人里面,有长得其丑无比的吗?”
丁宁想了想之后,点了点头。但他不知她是怎么知道那些黑衣人大有来头,便又出口询问。
“那天我借着月光,见那黑衣人手中的剑发出冷冷蓝光。那样的剑,哪里是寻常江湖匪类用的起的。”丁果果说完,便一拍他的脑袋,让他赶紧吃饭,不许再问。
一路走走停停,有惊无险。总算在腊月二十这天下午,到得距鼎城两百里地的一大城市——长葛!
眼见还有一天路程,即可到家,丁宁很是兴奋。而且天色还早,他便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