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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用钱卖不走(395°)(2 / 3)

还是女生,都喜欢跟她一起玩。这小丫头,小时候心肠好,又乐于助人,挺招人喜欢。”

没错,霍逸航所见到的郁初柒就如莫芷芳所说的那样,心肠好、乐于助人,那天,郁初柒帮助了一个捡易拉罐的老太太。

“如果,是我,我一定会找她这样的女孩,当妻子。”霍逸航意味深长地说道。

莫芷芳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霍逸航刚刚说什么?他说,他要娶妻!

也对,霍逸航都快三十岁了,是该找个女人结婚了。

“霍总,您打算脱单了吗?那……”我呢?

后面两个字,莫芷芳并未说出口来。

她和霍逸航的关系,让她不配说出那两个字。

公园里。

来来往往的人很多,特别是老人和小孩居多。

郁初柒在一处卖金鱼的小商贩的摊位前停下了脚步,和身旁的一群小屁孩挤在一块捞金鱼。

她觉得,家里太死气沉沉了,买两条金鱼回去养不错。

“喂!凌绝哥,你喜欢什么颜色的金鱼?”郁初柒抬头看了一眼站在一旁居高临下的盛凌绝问道。

盛凌绝俯视着鱼池里的金鱼,指着其中的唯一一条通体黑色的金鱼说道:“黑色的。”

“那我就选这条红白色的花金鱼吧!”郁初柒将盛凌绝喜欢的那条捞起来后,又将自己喜欢的这条给捞了起来。

买了金鱼,两人又一起挑选了鱼缸和鱼饲料。

接着,两人是徒步走回去的。

途中,郁初柒捧着盛有金鱼的一次性塑料鱼缸,而盛凌绝则抱着大大的玻璃鱼缸和鱼饲料。

如果不是盛凌绝自降身价,恐怕他也没这机会来体会如此平凡之中的乐趣。

郁初柒对盛凌绝突然说起了自己小时候的事情:“小时候,我特别想养这种普通的金鱼。但是,妈妈却说,家里养热带鱼才美观。在妈妈的眼里,物因为贵才美,而我却不这么认为。”

“你很喜欢金鱼?”盛凌绝很意外地问。

郁初柒猛点头,然后学着金鱼游动的样子扭摆了一下身子,俏皮地问道:“难道,你不觉得金鱼的尾巴像婚纱一样美吗?”

“你是因为喜欢婚纱才喜欢金鱼的?”盛凌绝微微一笑。

郁初柒微笑着点了点头,回答道:“在选择学财会之前,我本打算学婚纱设计的,是爷爷不让。爷爷说,让我学财会,将来好替爷爷管理公司财务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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