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万万没有想到,措央会败得如此之快。
噶钦陵随即又派了一名,军中除了自己之外,最强的一员大将,名叫黑奴。
黑奴力大无穷,用的兵器是一对大锤,原本黑奴是只喜欢徒手力搏,把人抓住之后,直接把人撕成两半,生吃敌人的心脏。
后来被噶钦陵无意中发现了之后,用计将其降服了,给他取名叫黑奴,并教他骑马。
见他一身的蛮力,又找人给他打造了一对大锤,重达一百六十斤,一锤砸下去,可以把人砸成肉泥。
如果不凭招式和对敌经验的话,噶钦陵自问,只凭蛮力,自己也不是黑奴的对手。
可惜的是,上次黑奴被他留在了逻些城,帮他看家护院,否则的话,自己绝对不会受辱,败阵而逃了。
至于为什么不把黑奴带去,这当然是因为噶钦陵的私心了,万一黑奴的表现太好,被赞普大人给看中了,向噶钦陵讨要,那噶钦陵到底是答应,还是答应呢?
黑奴一出场,就气势不凡,身肥体壮,身高足足接近九尺,人家都说堂堂七尺男儿,可黑奴比正常人高了二尺多,简直就是一个巨人。
就连罗通都感受到了,来自黑奴的压力,别说是野利哥舒了。
野利哥舒的体型,在普通人中己经是属于高个子的人了,可是在黑奴面前,却好像是小孩子和大人的样子,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都是虚的,一锤砸下去,什么招式都给你破了。就像野利哥舒一狼牙棒,就打死了吐蕃小将措央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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