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类型?”唐钰反问了一遍。
她还是第一次被问到这个问题,事实上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
反正目前相处过的男人最后都成为了她的好哥们,她和林初瞳不一样,尽管两人是多年的好友,但风格完全不一样。
两人的相貌都算是一等一的好,但林初瞳就更偏向于女神的类型,让人一眼望过去只想和她处对象,而唐钰更偏向于假小子,她和林初瞳站一块,说他们是情侣估计都会有人相信的那种。
别说做男女朋友了,不把她当成情敌就算可以了。
面对林初瞳的眼神逼迫,唐钰咽了咽口水,脑海中疯狂浮现玩游戏时自己喜欢的男人类型。
“长得好,个子高,有钱,红毛!不会像你男人一样那么面瘫,要痞帅痞帅的那种。”
听着唐钰的描述,不知怎么的,林初瞳的脑海中突然浮现了洛炀的身影。
虽然她和洛炀只相处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但就这几点而言,似乎洛炀非常符合。
特别是红毛那一点。
“干嘛这副表情?我是游戏爱好者好吗?想找一个从游戏里那样美好的男朋友不行吗?”
见林初瞳似乎用不可思议地眼神看着自己,唐钰不禁脸颊一红。
“不,我尊重你的爱好,我只是突然想到这么一个人……或许你会喜欢他。”如此想着,林初瞳打开了手机,在网站上搜索了一番洛炀的名字。
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
洛炀是首都美术学院毕业的高材生,而是曾经是红极一时的乐队的吉他手。
林初瞳突然明白洛炀作为画家,却还有那么惊人数量的粉丝的理由了。
百科词条上有附带的照片,那是几年前洛炀演出时拍下的,场上的洛炀挥洒着汗水,明明是照片,却好像能听见他的吉他声一样。
唐钰原本只是想敷衍地看一眼,然后跳过这个话题的,毕竟想林初瞳这种眼睛里只有陆妄年的女人,是挑不出别的男人是好是坏的。
但就在她看到照片的那一刻,她承认她心动了,而且激动的酒都醒了。
“我喜欢他!”
“真的?”林初瞳很高兴为好友找到了目标。
“当然了!他就像是游戏里走出来的一样!”唐钰激动极了,“你是怎么认识这么一个大帅哥的?”
“工作室的一个成员说,我们可以考虑让他加入,所以就这么见过了。”林初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