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先住下来,如今你回不去满月城,总得要找个地方住下来,今后的事,今后再说。”
大叔没有直接回答,但他的安排还是挺合理的,分析到位,如果不在这半个土匪窝子里住下来,自己只有流浪街头去要饭算了。
只是,有一件事,他十分介意,虽然自己如今算上重生的这15年,已经算在这人世间活了55个年头不止,但是他还算是一个15岁的小鲜肉,被一个二胡茬大叔喊先生,像自己七老八十要入土一般,实在有些反感。
“您还是直接叫我林戈吧,这声先生我受不起的。”林戈看着大叔说,“对了大叔,你总得给我介绍介绍吧,大家今后都是邻居,好歹需要培养一下感情......”林戈在这之间看了一眼那个红衣娘子,浑身又哆嗦了一下。
大叔一挥手,有个伙计上来替他解了绳索,扶他站起来。
活动一下已经酸痛的手腕,敲敲腿,就近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
这之间,胡茬大叔开始按照林戈的要求介绍了一下鹊山胡帮。
这老大也是实诚,还真自己说话,不知道找个伙计,跟他回房里再慢慢细说。
简单来说,这胡帮发家的起始,原本是一家胡姓大户,这胡家大院一共有十几个孩子,当家的为了省事,就按照顺序起了名字,简而言之,他胡六,就是老六,家里的六兄弟,在这鹊山安家,为胡帮整个体系的一个分支。
胡帮原本是做商号货运的,南来北往的流走,走街串巷的做生意,所以在消息这方面,十分的灵通,再加上物资是刚需,可以说是富可敌国,甚至辖制着天朝的喉咙。
所以,这样的家世,在林戈看来,实在没有打家劫舍做山匪的必要。
“我们鹊山从来不打劫忠良。”林戈面前一个小伙计撅着嘴,不同意林戈对鹊山胡帮的定位。
“不打劫忠良?劫贫济富吗?那不还是强盗。”
小伙计被林戈呛了一嘴,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一时面红耳赤起来,似乎是愤怒的要争执。在他看来,胡帮做的是大事,不允许任何人玷污自己的“白月光”。
林戈见状,也不想他变得激愤,便安慰起来,“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不是强盗,是大侠。”
但他心里在想,有得反驳么,古时候,不是都打着正义的幌子,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吗?
你说自己是为了江湖道义,但是民众受苦的时候,你在哪里?
别人哭的时候,你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