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蒙那会儿已经过了18岁,看模样是个成年姑娘,但心底里的岁数比面子上的岁数还要大,和人讲起话来,也是丝毫的不生疏,十分的老练。
宏才第一眼看见她,就以为她是个出生社会多年的姑娘,孰不知人家只是个大三的小孩子。
也不知道心底什么脑筋一动,天就答应了羽蒙的意思,去她的晚会做个小小的赞助商。
其实也算爽快,几千块钱花钱买个自在,买个重回青春,买个乐的逍遥,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后来又听说,小姑娘就在自己楼下的出版社做实习工作,更是有了加进一步认识的想法。
从宏才的事务所回来的第一天晚上,羽蒙就收到了他的短信。
当时为了方便联系,留下了电话号码,也没想着是为自己交个朋友还是怎么的,那时候的羽蒙还处在人生最艰难的阶段,一大摊子事儿等着自己,她根本没有闲暇工夫去理会宏才的骚扰,手机里的信息更是看都没看,甩到一边专心干自己的正事儿。
这老话说的好啊,不是冤家不聚头,虽然出师未捷身先死,但是宏才的这个劲儿头并没有就此打消。
学院的晚会定在一个星期之后,宏才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拿几千块钱,然后在学校挂个名头,打一打自己的招牌。
要说自己一个做律师的,对这个行业,要说招牌,都是自己实打实的名声给干出来的,拿到校园去打,着实没什么行情,但是既然对方只有这么一点小招数,那么也便听从了他们的意思,就是他又多加了一个条件,这广告要打,这钱他也照给,但是自己也得做个评委去听听歌,算是重温一下自己的青春年华吧!
宏才和羽蒙相差7岁,也正是这7岁,生生的让他已经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6年。
所以,要回去重温校园生活,这没得说,羽蒙当即同意在评委席多加了一席。
这次的大型晚会,虽然是以迎新晚会为噱头,但实打实的是做才艺比拼,在座的评委大都是各学院的老师和各部门有头有脸的人物,再加上一个赞助商,也没什么不可的,倒是这样一来,他们用起赞助商的钱来也会心安许多,所以就没有人多管闲事,偏要搅和这趟差事。
大家欢欢喜喜的,在学习要结束之时,迎接即将到来的晚会。
一边是筹谋报表词,一边是节目单流程,羽蒙趴在桌子上忙得焦头烂额,晚上还有自己要去的家教。
小的时候也没觉得时间这么不经用,长大了却总想一分钟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