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沥洒在肩头,街道上人来人往大多都是赶着去上班去了,昨日的劫车新闻貌似并没有使他们产生多大的影响,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的上学,而在此时,赶上这个时间点的还有一家小餐馆,门头上的招牌赫然写着“叮当餐馆”四个大字。
在这清新的阳光下,一个男人从餐馆里面拉起了餐馆的卷帘门,男人还没拉起来一半,一只白色的拉布拉多犬便从门底下钻了出来,它走到了门旁的一个纸板上面盘卧了下去,享受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
男人轻轻一用力卷帘门“哗”的一声就被提上去了,接着他便转身向店内缓缓走去。
男人身材较瘦,身上穿着很破烂的短袖衬衫和大裤衩,不过,衣服虽然破烂但看起来很干净,看上去应该是因为穿了太久洗破的,而他脚上的那双人字拖却不一样,不仅是干净而且看起来很新。
他的头发有些长又有些凌乱,看起来是很久没搭理过了,前面头发更是遮住了他的前额和双眼,几乎看不见他的眼睛了,整张脸除了能看见他那很是平常的鼻子和嘴巴外就只剩下嘴巴周围那些短短的胡茬了,真的有种邋遢大叔的感觉。
饭馆的面积不大,典型的小快餐店的规模,店里一共就十张桌子,若干的椅子,后面就是小厨房,厨房门旁边就是通往楼上的楼梯,而楼上就是男人的“家”。
餐馆所处的位置也非常尴尬,算得上是市中心,不过他坐落在一个十几米宽的小巷子里,周围也都是一些小店铺、小吃店之类的,而出了这条胡同就是一座座高高的公司大厦。
巷子很干净,就和男人的餐馆里一样,在别人印象中这样的小餐馆的卫生恐怕是不尽人意,但男人的餐馆确实干净的出人意料。
男人名叫牧良泽,是这家小餐馆的主人,没人知道他从哪个地方冒出来的,只知道突然有这么一天“叮当餐馆”出现了,具体多久没人记得了,而且来过的人都知道,店里除了牧良泽之外就只有那条拉布拉多犬了。
“小牧啊!今天早上来得及没吃饭,能不能给我煎几个荷包蛋啊!”牧良泽刚要准备进厨房的时候,门外走进来一个很是富态的女人,她就是巷子里另一家裁缝店的老板,平常到了吃饭的点基本上都是叫的牧良泽店里的饭。
牧良泽没有说话也没有做任何的回应,缓缓地掀开了厨房门口的布帘走了进去。
但凡是经常光顾“叮当餐馆”的人都知道它的老板的个性,沉闷、话不多、从来都没有表情,餐馆里没有菜单,点菜他就会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