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空铭逸走过去,伸手轻轻拍在他的肩膀上,问道:“怎么了?”
郑文钧抬头看了他一眼,而后又垂下看着手中抱着的东西。
司空铭逸随着他的视线看去,就看到他抱着的坛子身上贴了张小纸条,看笔记好像是悠然写的。仔细看,纸条上写着‘特送给文钧哥’六个小字。
往坛子里看了看,发现里面装的满满一坛子的金桔蜜饯。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样东西是郑文钧最最爱吃的一样零食。
想当初,郑文钧第一次去南仓县时,悠然的育苗室里的两棵金桔树正好刚结果实,她为了庆祝与郑文钧结实,于是就把金桔摘下来款待他们;当时郑文钧便充分的证明了他对金桔这一水果的情有独钟。
记得当时他还说过一句话:这金桔闻着好闻,吃着也好吃,就是不能长久的放置,实在是可惜啊!
当时正是夏季,所有的水果都不易长久保存,也正因为郑文钧的这句话,悠然才想到把水果做成蜜饯之类的存放。而当时做好的金桔蜜饯,悠然也很大方的都给了郑文钧一个人,没办法,谁让他爱吃呢!而且,当时的金桔数量不多,制作出的蜜饯也只有一小罐子,往外面出售也不值当的。
“没想到,她还记得我爱吃的零食。我以为这么多年不见,她早就把我们忘记了呢!”
郑文钧轻缓的声音打断了司空铭逸的回忆,他扭头看向微微浅笑着的郑文钧,这一刻他似乎感受到了他内心之中的感动。
没错,就是感动。
像他们这样的人家出身的少爷,从小就被家里教导,选朋友要慎行,保不准哪一个就是看着他们的家世而故意凑上来的。所以,自己一定要多留几分心眼才行!
这些话从小到大一直谨记在心,就算是他也不例外。然而,这个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他们不因你的身份高低,不为你的性格如何,只要你与他们合得来,他们就会对你推心置腹。
这样的人,过去他没有遇到过,现在,他遇到了。不仅悠然是这样的,就连秦恣染,商墨麒也是如此。他想,这就是所谓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
司空铭逸微微一笑,对着郑文钧说道:“她怎么会忘记了你呢?若是真的忘记,这次我回来,准备的东西就不会是三份了。”
郑文钧抬眸与他对视一眼,而后咧嘴一笑,“呵呵,说的也是。今天我有些太感情用事,所以没有控制好情绪,让你们担心了。”
“没关系的。”黄浩轩此时也走过来,跟司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