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唯秋的德行,知道这种事情,李唯秋办起来不要太顺手,提前通知,似乎不是他的风格。
这时刚刚进来的钱大壮,听到了龙尚天的话,心道,原来如此,怪不得花极天能够在白水城呼风唤雨。
“如果万水落到你手里,尽量放他一条生路吧。”龙尚天虽然被万水杀死,似乎并不恨万水。
龙尚天沉了一会,又说了两个字,就再也没有生息。
“好累。”
花极天握着龙尚天的手,越来越冷,知道他已经死了,于是轻轻放下他的手。
花极天对龙尚天有点敬意。
不是因为龙尚天叱咤白水城,也不是龙尚天给了自己七成股份,而是龙尚天临死的那句话,让自己尽量放过万水。
就算万水杀了他,他还是把万水当兄弟。
就算你用刀捅了我,我也只当是你失手。
不恨,不是妇人之仁,不是心怀愧疚。这是一种坦荡,是一种境界,花极天无法企及的境界。
龙尚天的这句话,花极天没有应,万一到时候失手杀死万水,多不好意思。现在他不答应,以后动起手来也没什么顾忌,就算下死手使个猴子摘桃这样的小黑拳,也没什么心理压力。
明君跪下,半坐在龙尚天身边,抓着龙尚天的手,看着他的脸庞,轻声啜泣。
“尚天,你去了也好,。在地下,一定不要那么累。你放心,儿子我会给你好好养大,但是我不会让他当一个你这样的人。”
明君最后止住哭泣,抬脸惨然看着花极天,柔美端庄的脸上,满是坚毅,还有一点困惑。
花极天看起来很平常,就是普通打工仔的形象,穿上保安制服,扔在龙尚小保安堆里,一点都不显眼。说破了大天,也只能算是中等偏上,清秀而已。
她不解自己的丈夫为什么选择了花极天。但是既然自己的丈夫选择了他,她也会按照丈夫的遗愿来办,不论自己丈夫的决定是对还是错。
这是她能为自己丈夫,做的最后一件事。
花极天也看着明君,穿着黑色长裙,三十余岁。听她刚才的话,似乎已经有了儿子,但是身材丝毫没有走样,和霍佳佳、米安相比,丝毫不差,修长有致。
面容白皙光滑,并未有一丝岁月的痕迹。眉毛眼睛鼻子嘴巴,和脸蛋相得益彰,无一不精致至极比例协调。
明君不但身材好,容貌更是惊人,不输于米安、钱多多。而霍佳佳和她相比,都逊色半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