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追根溯源,胡塞可以追溯到虞朝时期,当然,胡塞一脉从没有传承过百年,全凭实力。
黑暗动荡百年,胡塞再没有一位能让诸多部落臣服的首领,也没有一位能镇压胡塞的大人物。
部落之争开始了,一个部落惨遭敌对部落屠戮,只有少数不在部落的好运人躲过一劫。
一个中年人麻衣上披着晨曦,弯刀上悬着血珠,踉跄前行,身后跟着数十追兵。
“好了,不追了,前面是大漠,有死无生。”追兵首领一个手势叫停,看着可怜的中年人步入大漠深处。
可怜的中年人叫祁木,他手提弯刀误入大漠深处,没有一口水,没有一口食物。
一匹孤狼紧随祁木。
狼是近乎完美的杀戮机器,他们韧性十足,可以不吃不喝跟随猎物三天三夜长达数百里;他们阴险狡诈,群狼过境,便是下山猛虎也只能退避三舍;它们冷厉致命,一口封喉,一击毙命。
猎人与猎物的身份在祁木与饿狼之间摇摆,祁木摔倒在地,他的嘴唇皲裂,他的脸色苍白。
饿狼没有游离在祁木身侧,它不敢贸然行动,它忌惮祁木的弯刀。
胡塞人与狼对峙千年,互相知根知底,胡塞人畏惧狼的尖牙、利爪,胡塞狼忌惮人的弯刀、智力。
祁木栽倒在地,饿狼蹲坐在侧,一人一狼对峙半个时辰,饿狼确定祁木死了,它谨慎地靠近拜厄,腥臭的大嘴朝祁木的脖子亲吻下去。
狼吻。
拜厄活了过来,弯刀扎进了饿狼的喉咙,一击毙命,和狼一样。
胡塞人崇拜狼,所以他们的社会结构和狼一样,强大的首领,勇敢的战士。甚至胡塞铁骑也是狼的徒弟,群狼过境,猛虎暂避,铁骑过境,天下无双。
祁木饱饮贪狼血,他就像一颗干瘪的种子,在贪狼血的滋润下迅速恢复生机。
祁木迷了路,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祁木背对落日,缓缓前行。
祁木走对了方向,仿佛从太阳中走来,背负一轮落日。
太阳落山的时候他爬上一棵胡杨树,或许有八匹,又或许有九匹贪狼在他的脚下歌舞。
拂晓,祁木舔舐为数不多的露珠,撕了一块树皮咀嚼,苦涩的味道让他作呕,他还是将树皮和着露珠吞咽下肚。
祁木提着弯刀缓缓前行,九匹贪狼不紧不慢地跟随着。
平衡存乎万物之间,人与狼在大漠中也是如此。
日落之前祁木又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