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修第一眼看到林傻子,就觉得自己放佛看到了一个老朋友的影子。
那个老朋友曾经也是和他一般年少轻狂,和他一般天赋绝然!
然而不一样的是,那个老朋友是出了名的高调做人,高调做事,整天大大咧咧要拯救苍生,拯救世人,建造极乐净土,还要打造佛门第一圣僧各种花里胡哨的事情,虽然后来这个死秃驴把他说的话都实现了,可老丁还是不喜欢,老丁喜欢那种低调行事,要里子不要面子的天才。
然而,那个老朋友注定是不会按照老丁给他的设想走了,他太高调,也太有高调的本钱了,不管是身份,家世,天资,见识,都让老丁觉得和他在一起压力越来越大。
那就离开他,去找一个志同道合的。
可是离开了这么久,丁修越是往后去,越是发现,自己见到的那些所谓一眼看去还不错的志同道合的,要么是沙比,要么是老阴笔,根本没有一个谈得上说得过来的。
今天是个例外,丁修遇到了个有趣又有实力的。
这个面上憨憨傻傻的小子,从一出面到出手,看似全局被动,实则是个老钓友了,这钓鱼技术,这装疯卖傻的能力,尤其是最后吞噬妖族精血的残忍眼神和绝顶天资,这让丁修仿佛回到了祖洲,回到了当年在大梁国和那小秃驴决战石桥时候的感觉。
而且,这个憨憨傻傻的小子,说话特别接地气,一口一个村子里,一口一个老爹,别惹我,比起来那个高调做事,高调做人的秃驴,他的这个表现可以说是完美符合丁修对于自己志同道合朋友的要求了。
找这样一个年轻人,一起行走天下,那肯定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丁修给林傻子倒了一杯酒水,“你今年多大了?”
林傻子抬手把整个客栈的妖血精华汇聚在酒杯里,痛快饮下,“我不识数,我也不知道我多大了!”
“不识数?”丁修道,“你力气很大吗?”
林傻子得意的把右手袖口捋了起来,漏出来了看起来很普通的肱二头肌,“当然,看看我的肌肉!是不是很有感觉?”
丁修有些不知所措,这人是真的傻还是假的傻,怎么感觉他是在演我?
老练的江湖客丁修似是无意的问了一句,“你在天虞岛好好的,干嘛要出来?”
林傻子直摇头道,“我家老祖有个兄弟,叫什么三叔祖,三叔祖家现在家业很大,图谋他家田产的很多,我家祖上和三叔祖是一个祖宗,我爹就让我来帮三叔祖看看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