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句话的众人都很清楚,苏择东话语中的具体含义,其目的也还是不想将事情闹得太大,毕竟现在尚且还有很多的事情需要东振公司管理层的人员齐心协力去解决才行,不过也要对敌人无法无天的行为进行有效的反抗才行!
而苏择东这一点要求,无疑是在给刘振明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因为杀一个人对于鬼兵队、乃至是整个聚义堂当中没有学过武功的人来说,都是很容易的!
因为,只要是有刀、有剑、有长戟或者是有匕首的即可,对准对方的心脏、脑门、颈脖、胸口,就那么一捅或者一划,对面基本上也就没有性命了。
降低一些要求,如果是一时之间找不到这些东西的,裤腰带,解开,勒住脖子,又或者路边的石头或者是砌墙的木头、砖瓦什么的,拿起来朝着对方的脑袋一阵猛砸,对方的性命也就结束了。
但是,如果是要不伤及别人的性命,只是想要的少胳膊。少腿什么的暂时没有自由行动的能力,或者是身体没有办法正常的行动、不那么的舒服的时候,这就提高了一些难度了。
换言之,杀人需要两个步骤,即瞄准目标,挥动手中的杀人的武器,能否成功就看个人了;而弄伤别人,则要在瞄准目标的环节时候,还需要特意看准位置,确保对方被自己这一招击伤了过后,还能够活下去才行!
更重要的便是,在下手的时候也还要留一手,收住力量,确保对方不会受到重大伤害而失血过多,当时没有立即死去,而过不了多久就死去了,这也不行!
条框变得多了之后,对实施者的武艺要求也就提高了不少,只是对于刘振明的武功来说,对面拿着开山刀的十几号人就像是长了尖尖的刺一样的小绵羊,虚有其表而已,没有多大的能耐,别说只是让他们受伤了,就算苏择东要求他只能割下他们的耳朵,自己都能照着办!
命,是可以给火把帮的这一群乌合之众给留着,但活着不受苦,他们也不知道错误是如何存在的,少胳膊或者是少腿都有可能造成大失血而要了他们的性命,既然这样,倒不如统一要了他们的耳朵!
有了确定的目标之后,刘振明脚下的步伐便行驶得更加地快速,心中的兴奋被其充满了想法的脑袋暂时抑制住了一些,但这并不能代表他的手上动作就会因此而停止住,反倒是因为要控制住内心中的激动而变得愈加的快速,这可是他在与女子长期的博弈中,练就出来的本事!
双方的一个照面,刘振明便成功地躲开了对方冲在最前面的彪形大汉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