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刘仁玉早早就起身,开始梳洗拾辍,然后他穿上崭新的白色礼服,对着梳妆镜照了一遍又一遍,然后他甩一甩头,有些期待地询问身后的孙无病道:“无病,如何?”
“大人英姿勃发,颇有男子气概。”孙无病嬉笑着回复道。
“真的吗!?那我今天穿成这样去接孙小姐,你觉得是否很庄重,是否显得我很重视此事。”刘仁玉又问道。
“大人,若不是卑职劝着您,您都要穿朝服去延安了,您自然是重视此事的,而且说实话,孙小姐已经钟情于您,就算是您穿的像个乞丐,孙小姐还是会对您不离不弃。”
“说的也是,无病,你这脑袋实在是灵活,就连这等男女之事也知道不少,不错,不错。”
“大人,您过奖了,卑职愧不敢当。”孙无病谦虚道。
“罢了,无病,我且问你,我让你们准备的事情可曾准备妥当?”
“回大人的话,卑职按照大人的意思,已经跟何把总说了。”
“让你们穿红色的衣服,以示喜庆,这应当不难办到,毕竟你们的军服礼服就是红色的,只是清一色的200匹枣红色战马好不好找,能否凑齐?”
“回大人的话,卑职与何把总找遍靖边堡,已然找到200匹颜色一样的枣红色马匹,您需要的纯白色马匹,卑职也已经找到,目下正拴在您守备府的大门外。”
“如此甚好,走,跟着我到军营去,那里,何把总正在等着我们。”
“是,大人。”
孙无病答应一声,便带着何耀宗等亲随,跟着刘仁玉一道走到守备府大门口,然后刘仁玉骑上白马,带着一身红衣,骑着枣红色战马的孙无病等亲随一道朝着军营奔驰而去。
话说这刘仁玉通体白衣,骑着一匹白马,在一众通体红衣,骑着枣红色马匹手下们衬托之下,显得很是特别。
所以他成功地吸引到了行走在大街上行人的注意力。
今日刘仁玉特地穿成这样,却是因为他有着‘白马王子’这等恶趣味。
刘仁玉自认为无论是衣着,还是自己所骑的那匹白马,都符合白马王子的意境,唯一不符合的是自己的长相。
所以,百姓们只是看了几秒钟,就侧过头去,不再对刘仁玉行注目礼。
刘仁玉看了百姓们自然而又真实的反应,只能暗自叹息道:“要是我生的跟仁杰一样标致,那该有多好,唉!以后娶了玉芸,一定要生个儿子,要是生个女儿,那就完了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