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的它,早已经通灵非凡,嘶鸣如龙吼,每一次,都给叶书带来极大震撼。
只可惜,叶书这十几天宠信花豹,似乎哪里惹恼了非白,再加上非白向来傲娇得厉害,叶书现在想借它嘶鸣声洗髓,还得先给它洗澡、顺毛舒服了才能得逞。
养座骑养到这种程度,叶书也算是古今第一人了。
不过想想自己昏睡时,非白形影不离、不眠不休地守护着自己,驱赶毒虫长蛇的情景,叶书又总拿不出“主人”的威仪,只好乖乖伺候这匹恼人的小东西。
此时的他,已经脱下血衣,换上一身白锦长衫,气质出尘,再无旬日前那般如神如鬼。
想到这里,叶书就忍不住一声长叹,吸引得路上行人,个个注目。叶书整个人,都像是个出来赏景的富家公子,唯一惹人注意的,就是挂在鸟翅环、得胜钩上的那柄冷锋寒刃枪,枪身上却依旧透着淡淡红痕,寒意惊人。
“冷锋寒刃枪:人阶顶级。
本是沙场神兵,后经融入‘两全玉’而进阶为人阶顶级,经历无数战阵,神兵通灵,只待内力洗炼,便可进阶为地阶神兵!”
内力洗炼!
又是内力!
叶书心中愈发向往,那区别于“人”、“地”两阶的内力,仿佛是凡人超脱的代表,只要拥有内力,就拥有无限的可能!
什么神元、什么精元,似乎都没有内力的意义重大!
越想越是向往,叶书又低头瞧了眼冷锋寒刃。
说起来,身上除了冷锋寒刃,连那赠送给英叔、镇压东陵的“九龙血剑”,也是因为久饮鲜血、斩杀奴酋而进的阶。
这种血道神兵,似乎天生就是为战斗而生,上面时刻散发影响心神的杀意,鬼神莫近的同时,也影响着兵主的情绪心智。
换成个普通人,家里放着这样的血道神兵,不用两天,就要性情暴躁,比《咒怨》里的凶宅还凶了。
……
这些都是闲话,叶书心中只是稍稍过了一遍,就不再关心。
乘马顺大道而行,已是来到一处村庄,叶书见了,便从戒指里取出依旧血红一片的披风、血衣,在村里寻了几家农户,请他们帮着细心清洗。
周围农户,对叶书本来还深有戒意,但见叶书面目和善,请人洗衣又给足了钱,更兼叶书给人瞧起了病,不过一天,就获得了农户们的崇拜。
久病成良医,杀的人多了,叶书对于外科刀伤、筋骨的伤病治疗,极是精深,有百姓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