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在天穹上,于万丈雷海中沉浮,但却眨眼而逝。
那一日,除了老三之外,其父母与亲友尽数死亡,至于死亡的原因自然再次落在了少年的头上。
因为他的亲友都死了,没有人给老三取名字,整个熊族更视其为不详之子,所以便简单的称之为老三,继承其父亲的陆姓。
在他出生的那天,起过名字后,便被族人抛弃在了草原上。
生活在草原上的人皆信奉天意,他们认为是老天赐给了他们这片肥沃的土地,让他们得以生存,所以……当日老三被抛弃的时候,便相信如果此子不是妖物,老天自然不会看着他死亡。
说起来这种想法有些可笑,但对于一辈子都没有出过这片草原的人们来说,他们坚信苍天有眼,苍天我意。
……
可笑的苍天有眼,苍天有意,如果不是李叔心善,暗中跟随……从一只草原狼的口中救下了啼哭的老三,恐怕他早已成了野兽的口中餐。
自那以后,李叔便从熊族内搬了出来,和老三一起居住,是李叔照顾着老三的成长,将他养大成人。
十年时间,老三从儿时的活泼好动,变成了现在的冷漠、寡言,如果今日来通知他的不是李叔,恐怕他一句话都不会说吧!
熊族的每个人都视老三为妖孽,为不详之物,暗地里没少讥讽他,甚至明面上都不掩饰对他的厌恶,这让老三更加的沉默!
十年……是李叔将老三拉扯大的,传授老三马术与枪术!
李叔知道,老三最大的梦想就是离开这个厌恶他、他也感到厌恶的地方。
老三不是没有想过独自离开,但这片草原却并不像表面上那般祥和,有人的地方便有争斗,部落与部落之间同样有战争。
为了争夺草原的掌控权,这片土地下不知埋葬了多少热血勇士!
……
草原上……
老三驾马驰骋,在高速的奔驰着,任由呼啸的狂风扑面而来,如刀子般锋利,刮的脸颊生疼,但他兴奋的心情却是能够抚平一切疼痛的良药。
他真的很开心,终于能够离开这个让他厌恶的地方了,他爱这片草原,但却厌恶草原上的人。
马踏草原,一路奔驰,直到夕阳西下,他才策马而回,回到了从熊族部落独立出的一个小山丘上!
熊族部落不是很大,仅有千人左右,他们在草原上经营了百年,种植出了一片广袤的森林,部落就生活在其中。
而老三所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