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andI,ridingthesky,Keepingthefirebright,Fromanothertimeandplace。”
吉尼亚克驾驶着他的老式庞蒂亚克敞篷车,左手探出,随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拍打着车门。
这辆红色的车,老归老,可是性能棒极了。
发动机的声音,像是一头公牛在喘气。
那真皮坐垫,嫩滑得像是妙龄少女的皮肤。
这是他在星条国第二大的收获。
最大的收获是他女儿。
“Fabulous!(棒极了)”吉尼亚克用外国口音明显的英语赞叹道。
他虽然是高卢籍,但已经在星条国生活了十几年,英语已经说得很溜了,掌握的词汇也不少。
比如称赞,一般在附和别人,或者觉得还好的时候,他会说“Awesome”,“Wonderful”,有时也会说“Great”。
额,说“Great”的时候,他多少会有点敷衍的意思。
然后在真心觉得很棒的时候,他会说“Splendid”,或者“Excellent”,额,“Gorgeous”也是他很爱用的一个词。
只有在认为超乎寻常的好时,他才会说“Fantastic”,或者“Marvelous”,“Amazing”。
至于“Fabulous”……他对这个词的理解是,“这特么是真的?怎么还能这样!”
当初他的女儿出生时,他女友问他:“你觉得我们的宝贝可爱吗?”
他的回答是,“Fabulous”。
除此之外,他已经十几年没用过这个词了。
此时脱口而出的赞叹,不知他是在赞叹他的庞蒂亚克,还是在赞叹电台里播放的这首歌?
吉尼亚克摇头晃脑,听着歌,行驶在66号公路上,突然身后“啊呜啊呜”的警笛声就响了起来。
吉尼亚克借着后视镜看了看,这段路除了他和警车之外,就没有别的车了。
警笛声显然是冲着他来的。
“见鬼!”他看了看仪表盘。
“没有超速啊!”
不过他可没有对抗警察的想法,乖乖地减速,靠边停车,将手放在方向盘上,以免引起误会。
警车在他的车后停下,两位警察一左一右地下车,向他包抄而来。
吉尼亚克只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