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了让他遇到事情时,第一反应就是认错的习惯。
“抱歉,各位大哥,我不是故意要偷听的,是你们唱得太好听了。”
“挺会说话的嘛这小子。”胖子鼓手说。
主唱也看了看他:“小子,你是来要签名的?别学那些追星族,咱们玩摇滚的没那么逊。交个朋友可以,签名就算了。”
“我不是来要签名的,”姜佑曦见他们还算好说话,便大着胆子解释,“是有把吉他放在我们店里维护,现在维护好了,要我给送过来。”
鼓手便转头看着那个帅气的吉他手,“喂,小可,是你的吉他吧?嘉勇哥送给你那把明特卡洛的手作吉他?”
帅气的吉他手点点头,露出一个稍显腼腆,但更带着一股得意劲的笑容。“没错,上面还有好几个大师签名的那把。”
“我去,那把吉他老值钱了,你敢拿去街边的野鸡店维护啊?”
姜佑曦不得不挺身而出,维护自己打工的地方:“我们‘明鑫乐器行’不是野鸡店!前辈们手艺都很好的!”
“行,拿来吧。”帅气的吉他手说。
姜佑曦便走过去,将吉他盒递给那位吉他手。
隔近了看,他才发现那不是一个“帅气的吉他手”。
而是一个“真特马帅的吉他手”,或者“帅得老子的眼睛要瞎掉了”的吉他手。
而且气息非常锋利,就像一柄刚刚出炉的宝刀,寒光四射。
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一个形容词:桀骜不驯。
话说你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的,为什么还要玩音乐啊?
还玩得这么酷。
这世界真的让人绝望了你知不知道?
虽然姜佑曦自己也是一枚小帅哥,还不至于自惭形秽。
可是看着这样一个帅气的年轻人,却如此有才华,他还是感到很挫败。
可能这个世界真的是很残酷的。
想出人头地,回到便宜老爸面前吼一声:“我才不是废物!”,真的是很难办到的事吧。
“对了,小子。”
在姜佑曦转身准备走的时候,那个帅气的吉他手叫住他。
“怎么?”
“你喜欢音乐?”
姜佑曦犹豫了片刻,点头说:“还行,主要是喜欢摇滚。”
那几个人互相交换了眼神,然后一身肌肉疙瘩的贝斯手从裤兜里摸出一张小纸片。
“那这样,过两天你来看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