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此同时,成功混入公爵领的王志燃等人,并不知道自己的行踪已经被发现,依旧在开心快乐的逛街。
这当然不是为了照顾桂这位女孩子的购物本能,只是因为初来公爵领,对此地并不熟悉,所以需要经过一番游历,来熟悉地形……
“志……莫格莱尼,这枚发夹好看吗?”
只见桂从路边小贩的摊位上,拿起了一枚红色的发夹戴在头上,对着王志燃微笑着问道。
“当然,那枚发夹很懂得衬托佩戴者的美丽。”
王志燃的脸上露出了“阳光”的微笑,随后很主动地对着那位中年小贩,问道:“多少钱?”
非常了解桂的王志燃当然清楚,桂已经喜欢上了那枚发夹,到了这种程度,就算小王不想买也不可能了!
至于那名中年小贩,明显人生经验丰富,眼见面前的这一男一女,立刻奸诈地笑了起来,不紧不慢地说道:
“放心,这位先生,这枚发夹不贵,只卖二十个铜板。”
二十个铜板在尤里斯帝国是个什么概念呢?
拿地球上的生活来打比方的话,就是去面馆吃碗面的价钱。一个发夹卖一碗面的价钱,摆明了就是敲诈!
但是,这位小贩很聪明,那就在于敲诈的价格并不离谱。
毕竟他卖的东西只是一枚发夹,真的狮子大开口,对方也不会要了。而一碗面的价钱,虽然明显大于发夹的实际售价,但也绝不是平民付不起的价格。
于是乎,王志燃只能在桂面前强行挤出笑容,从兜里掏出了二十枚铜板丢给了小贩,随后立刻拉起头戴发夹的桂快步离开了这条街。
嗯是的,刚才小王和桂所在的街道,就是公爵领西侧有名的商业一条街,专门卖各种小商品的。
以桂的架势,如果让她继续逛下去,那么王志燃兜里的钱,恐怕都要花完了!
等等?
刚才怎么只有王志燃和桂两个人,大表哥金破天去哪儿了?
我们的大表哥,自然是去干有意义的事情去了,毕竟……
谁让金破天是单身狗来着,难道要他呆在王志燃和桂身边,看他们俩放闪光弹孽狗吗!
当然,这次分开,三人也不是没准备的,就像先前一样,他们之间早就建立精神连接,可以随时进行联系。
比如现在:
“小王,城西那边探查的怎么样了?”
金破天通过精神连接问道。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