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都不懂,一瓶看起来无用的酒究竟有什么用途,值得罗甘这般恼怒。至于罗甘自己,小心翼翼地保护起这灵酒,自己都不舍得喝一口,每次逢凶化吉几乎都不是什么灵酒的功劳。唯独是打二叉那次,多少还是用到了一些的。
在罗甘这种没有神力的人看来,这种超俗的精品就该好好珍藏,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拿出来的,可是千想万想,还真是应了那句“家贼难防”,不知道究竟是谁将酒瓶拿了出来,谁都说自己不是第一个,但肯定有人撒了谎。
追究是谁拿的已经毫无意义了,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找出剩下的灵酒。可是最大的问题是,消息是到了雁山这里就已经断了,没有下文,继续追溯下去,会不会是小智所为?
罗甘清楚小智的为人,虽然如今身陷囫囵,但是害人之事做不出来的。可是到处找不到小智,令罗甘多少还是有些担忧的。
牢房内,似乎冬眠后的老鼠又开始上班,来回穿梭在刚化雪没多久的地面上,肆无忌惮地挑衅着长安城内的牢房权威,似乎他们才是这监狱的主人,旁人都是过客。
清晨的一缕阳光照在司马格的面庞之上,看到他是如此疲倦不堪,眼中充斥着忧愁和不甘,像一只低沉的狮子,可是说他是狮子,又少了那么多的气势,最多不过是黔驴技穷的模样罢了。
狱吏过来丢给司马格今天白天的粮食,看着他发出嘲讽的笑声。
狱吏:“嘻嘻嘻,你可是要感谢这里住的是长安城的牢房啊!”
司马格仰头看着他,并没有多少愠色,反而很好奇地询问。
“哦?这么说长安城的牢房可是会给人减刑的不成?”
狱吏一下子就收住了笑声,转为一副嫌恶司马格不知天高地厚的表情。
狱吏:“哼,减刑?想得美!你犯下的可是欺君罔上之罪!重中之重!此生都别想出去这牢房,如果有机会,那就是去午门看看被你糟蹋的百姓,然后人头落地吧!”
司马格讪笑,摇头只得认同这狱吏一番言论。手上的玉米糠已经吃过了多少天,司马格都没有印象,但让他更心心念念的是隔壁家的大羊肉,竟然如此美味让人无法释怀。如果今天就要他死,最后一餐他想要吃的应该就是这个了。
耍完一顿脾气的狱吏迈着轻快的步伐离去,没有什么办法,做人最重要的就是开心,狱吏的何尝不是如此,每天日复一日地面对这些牢犯,有的是什么杀人放火,有的是抢劫偷盗,如果没有自己排解,心理很难能够承受下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