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看他的样子,似乎内心在做着什么决定一样。
“哎!!大侄子,实不相瞒。我陆老六做事不敢说光明磊落,恩怨分明,也是有恩必报,有仇必偿的人。
我的这些兄弟们只知道我欠楚宜财楚二爷的,却不知道其实我这辈子还欠过一人的救命之恩。
此事说来话长,当年我父母是被活活饿死的,那时候我还小,只有十三岁。我看着我母亲到死都没舍得吃,省下来给我吃的那块馍馍,我心中发誓这辈子我要做一个有钱人。
那时候人穷,我又不愿意去给别人家做长工,总觉得那样跟做牛马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呢我就有些发育不良,十三岁看得跟七八岁的孩子一样,并且还面黄肌瘦的,到哪里都被人嫌弃。
当时在我的心目中,那些做生意,开饭店的人就是有钱人。于是我就整天和一帮比我大的多的人的混迹在市集之上。想寻找机会,混入其中,哪怕先做一个伙计也行。
可是这样的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从内心深处连根拔起。因为那些个店铺老板根本就不把穷人当人看。就连你走过他们店门的时候,他们都会嫌弃这帮叫花子脏,又怎么可能让你进店干活呢!!
这样的日子过了有两三年,市集上混了这两三年的时间里,让我们这些个孩子认清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也对那些富人有了敌对的心里,于是其中较大的孩子就提议找个富人干一次,以泄这些天他们对我们的**之愤。
这点子一出,马上得到了大伙的响应,于是大伙就开始分工,踩点的踩点,准备家伙的准备家伙,因为当时我小,就被分配望风的工作。
经过踩点,大伙选择了一家饭店老板下手。之所以选择这家,一是因为这家饭店开的大,大伙认为他家有钱,要是干成了,大伙就发财了。
其实选择这家饭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老板鄙吝。平日里大伙想从他们家讨点残羹剩饭什么的,不是被臭骂临头,就是被打的鼻青脸肿的。
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次,他们店里有一桌客人没吃几口就因为有事离开了。
要知道,我们这帮人一到饭点的工作就是在各大饭馆的门口盯梢,发现有那家饭馆里客人不吃了,就会寻找机会进去抢点吃的出来,然后分给大伙一起吃。
那桌上可是有一盘整鸭子没有动一下的,于是一个小伙伴冲了进去,结果还没等出来,就被老板给抓住了。
当时就把那位小伙伴给打的手脚骨折,并且还当着他的面把那只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