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城可谓是名副其实的荒山野岭,在这个地方自从煤矿枯竭之后,就变得更冷清了。跟何况现在还是进入冬季,下过雪后的荒城简直可以门可罗雀,不,现在就连雀都没有了。
无聊的守卫们都可以站着入睡了,就算不说,他们其实也都快睡着了,守门的五名盗贼,有四人就是站着打起了瞌睡,有一个甚至直接趴在地上睡死了。
想想也可以理解,就黑目帮现在近一千的人马,在加上黑目帮主魂将高阶的实力,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心狠手辣,已经令这方圆几十里之内都没有人敢惹了。大雪天还设置门卫,也就是当个摆设罢了。
正当盗贼们快入梦乡的时候,一阵破锣般的歌声把他们都吼醒了。
几个怒不可遏的盗贼立马睁大了眼睛,找寻那个搅人清梦的家伙。心想着好歹今天做一下善事,送那个嫌命长家伙到地狱走一遭。
可是看清楚来人之后,他们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相互看了看,在看看天上火红的太阳,确定今天的太阳不是西边出来的,而他们也都不是做着白日梦,抖了抖脑袋给自己精神点,准备迎接这个自己送到嘴边的大肥羊。
不能怪盗贼们奇怪的反应,毕竟现在的沙达打扮得实在是太另类了。一身魔蚕丝制成的顶级衣服,上面还挂满了各种罕见的宝石甚至魔晶与魂晶。
左手上带满了戒指,那魔法的波动时隐时现,任何人看见都知道是空间戒指,这玩意可是高级货,盗贼们就是把自己卖十次都买不起。右手拿着一个带着许多肉的大骨棒,那个棒子比盗贼的腿都粗。最气人的还是他身边的一条二哈,它的脖子上竟然也挂着一个空间戒指,时不时的飞出一块大肉,然后被它吃掉。
看他们那轻松写意的样子,还时不时的吼几句歌词,真把这里当成踏春了?
盗贼们都红了眼,就想着扑上去狠狠的咬那个肥羊一口,可他们的小组长却一直都自诩是个“文化人”,怎么也得来个……那个什么……对了,先礼后兵。于是就露出一口烂牙,问道:“胖子,你是谁啊?来这干什么?知道这是哪吗?”
沙达狠狠的咬了一口肉骨棒后说:“大爷我随便逛逛,看见这里环境还行,挺清净的,准备在这里住几天。你们麻利的滚蛋,给爷腾个地方。”
盗贼听后有些傻了,这话怎么那么熟悉啊,对了,自己平常打家劫舍时不也经常这么说来着。可那都是自己对平头百姓说的,什么时候轮到被人指指点点了。
小组长怒极反笑道:“你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