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里,胧星偷偷摸到山寨大门之外一棵树下,挖出那樽盛放了无有骨灰的陶瓷罐子,小心翼翼将之收好。
直起身,借着身后寨子一点火光,胧星依稀可见黄泥路上杂乱的马蹄印迹,循着印迹,他飞快地向前奔跑,试图追上于得水一行人。
人心险恶,何况是一群杀人如麻的山贼。事关十几条人命,他不放心,更不相信于得水真会按照他所希望的去做,跟上去看看只是为了预防那个“万一”。
随着马蹄声渐行渐远,胧星感到脚力不支,到底是个半大的孩子,一口气跑出十几里地已经超乎寻常,可要追上骏马又谈何容易。
一路上,胧星时常察觉到某些异常,是三五成群的贼寇团伙,藏匿在林间草丛,既不引火点灯,相互之间也无交流,就是摸着黑向山寨前进,胧星稍作停顿便没去管,只跟着马蹄去追于得水。
至于那些贼寇的来意,胧星其实猜得出来,无非是黑吃黑而已。
只凭一个未入门的奉天府记名弟子,牛头山想在整个梁东地带一家独大明显不太可能。
梁州东部大小山头近百座,贼匪无数,哪个都想称王称霸,但哪个都做不到,因为实力相仿,现在,牛头山打破了这个平衡,一旦方毓从奉天府学成回来,他们要么归降,要么受死。
匪首们作威作福惯了,哪个愿意屈居人下?于是合起伙来,打算把牛头山一锅端了,届时死无对证,奉天府不可能因为死了区区一个未入门的记名弟子而向他们所有人追责。
人走茶凉,世态如此。
现在于得水一走,牛头山实力大减,胧星这个冒牌的奉天府弟子也已经离开,贼匪们立刻按耐不住,想来再过一会便要发作。
胧星没能力帮,他也不想去帮,漫山贼匪,没有哪个手上不沾人命的,如若今夜不幸死了,只当是迟来的报应。
又追了几里,胧星忽然听到前方不远有人谈话,连忙藏了起来。
“二当家,这几个妞成色那么好,真要送回去岂不可惜了?”
“不如……就地做了,抛尸荒野,又有谁知道是我们做的。”
“不是没想过,可若不把她们送回去,一旦东窗事发,我们可要吃不了兜着走。”
“大当家莫怕,前面便是山村,二当家带着哥几个一进一出,连带着这几个妞的亲属,把村里的人全杀光了,只要兄弟们都不说,又有谁能知道?附近山头那么多,屠村的勾当不是没发生过,谅他们猜不到我们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