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当时陆哲在确定天然居定位的时候,虽然走的是人造网红景点路线,但是他还是不愿意失掉镇上的小手工业者和小商人们,所以,肉夹馍这个东西,就应运而生。
陆哲很鸡贼,因为他生产的糟白酒,酒糟不仅不要钱,还收钱,所以他就采用了后世套餐的理念,一个肉夹馍配合二两糟白酒,卖八文钱,若是再加个鸡蛋,就要十文了。这个价格对于镇上的匠人来说,不可谓便宜,但是依然受到了镇上匠人们的欢迎,有些人甚至每隔一两天就要来买一次。
要知道,贞观时期的,斗米五钱,后期甚至到了斗米两钱的地步,而且唐朝极为缺铜,民间经常出于“短陌”的情况,就是一贯钱通常只有八九百个铜钱,但是仍然当一贯钱用,所以,此时一文钱的购买力还是很高的,此时的一文钱,约等于后世三块五到四块钱的样子。陆哲肉夹馍最便宜的套餐就要八文,差不多相当于二、三十块了,相当于后世洋快餐的价格,后世你见过哪个民工天天抓着金拱门kfc吃的?
吸引这些匠人的,无非就是套餐里面的酒,因为糟白酒的力气极大,极其容易上头,对于石匠等大劳动量的匠人来说,小小一碗酒,喝完之后就能达到喝一般的村酒一两斤的效果,而两斤村酒吗,差不多就要5文了,何况还有充满油水的肉食和解饱的胡麻饼?所以他们都觉得肉夹馍性价比高,经常过来打牙祭。
肉夹馍里面的肉,是猪肉、猪内脏混合卤制的,偶尔还加入一点鱼肉和羊肉,总之,就是有什么肉放什么肉,主要看剩下来什么边角料,但是猪下水是一定要有的。这个时代没有阉割动物的习惯,猪肉骚的一比,比羊肉都骚,而且还瘦,没有油水,为什么要加入内脏,就是因为下水等物有大量的油水而已。
幸好陆哲有大量的糟白酒,再加上姜蒜等物,去腥一点都不是问题,而且卤制的味道也极其浓重,稍微有一点骚味,完全也吃不出来。
陆哲前世是个吃货,定明还认识中药,再加上木氏可以供给大量精盐,于是,陆哲仔细回忆了后世卤肉的方子,弄了个简化版给了定明,而定明也是厉害,只用了三次,就制作出了跟后世口味差不多的卤水,而且为了开胃,陆哲的方子里,甚至还让定明适量加了点茱萸进去,让卤水有了些辣味,虽然茱萸有些苦味,但是在味道浓郁的卤水当中,也被掩盖过去了。
至于为什么是简化版,则是因为用作香料的豆蔻太贵了,八角丁香这些普通药材都还好,但是豆蔻在这个年代,确是极为金贵的香料,所以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