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往日不敢想的生活。
不过随着自己的年纪越大,报仇的愿望也逐渐地淡去了。
让他仇恨淡化的是双方的差距。当年射死他爷娘的那个士族,此时已然成了裴氏的长老,双方的差距,比起当日的士族子弟和农家少年来说,反而更大了,大到了令人绝望的地步。
难道士族总是要如此高高在上么?我等平民,总是要被其视为虫豸么。酒醉之时,他也会偶尔想起当年的惨状,这些他越来越淡忘了的回忆,他悲哀地发现,自己似乎已经越来越不愿回忆起这些事情了,反而有些自满于主家给自己的一切。
要知道,自己商行背后的主人,也是一名大士族。
如果常人遇到木十七的情况,要么就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处心积虑地想着复仇,要么就是屈服于现实,再也不提报仇的事情,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而木十七选择了后者,而且还要更甚,类似后世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一般,按理说应该十分仇视士族木十七,长大之后的他,现在作为一个在庞大的士族社会运转体系中,仰着头接取这个运转过程中,所滴下的点点油汁的寄生虫。现在的他,不仅对于士族不再仇恨,反而觉得自己家人当时运气不好,怪不得那些士族,甚至对于自己能借助士族的力量,过上之前难以想象的生活这一点,对于自己的主人就愈发忠心,同时也愈发地,报复性地欺压以前跟他一样的人,以为这样就能摆脱自己过去的印记。
中国历史上只有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鲁迅。
先生关于中国封建王朝的总结可为是一针见血,在古代,只有士这个阶级才活得像个人,而农工商,在士族眼中,不过是待宰的家畜而已。士人们所推崇的小康社会,三代之治,不过是为了他们的合法统治和剥削找的借口罢了,当有个疑似穿越者的王莽,真的恢复士人们狂热推崇“井田制”之后,那些利益被触犯的士族们是怎么对他的,是长达千年的口诛笔伐,在古代,说人有操莽之志,便是极为恶毒用心了。
哪怕是最宣扬爱民,仁政的孔子,对于剩下的三个阶级也是不屑一顾的,在孔子那个时代,什么才是“民”,那就是居住在繁华的都城里,丰衣足食,可以直面国君的,才是“国民”,才是被儒家愿意照顾的一群人。
剩下的在城外的野地里求食的猎人,渔夫与农夫,不过“野人”而已,连民都算不上,被劫掠被射杀,不是很正常的吗?哪怕在汉代,没有户籍的野人,法律也是允许随便射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