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也就是这样了。
生了一幅好皮相,也穿了一身好衣裳。
缎面的长袍,外面罩着小羔羊皮的马甲,放在一边的帽子是貂皮的,还垂着尾巴。
大拇指上,戴着只玉扳指,看不懂玉质如何,但碧油油的,想来应该是个好东西,这年头应该还没有工业合成的B货吧?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这个赵家宝都是个爱臭美的男人,啊,一个词来形容——风流自赏——闷骚。
以许文岚的经验来说,这种闷骚的男人,绝不是安分于室的主儿,在现代,这样的男人撩妹勾小三***,在古代,呵,只会玩得更开。
不过这些话,自然不能当着人说出来。
许文岚只能在自己心里暗道:这是个和白应天一路的货色。
真是可惜大朱氏了,她那个性子,不过是想嫁个好男人,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但现在这个赵家宝又怎么能让她过得安心呢?
可能许文岚看得太出神了,赵家宝也察觉到了。
头一偏,看看许文岚,他笑了起来:“这小丫头长得是好,怪不得拙荆一见就喜欢,回去后就心心念念的要认她做干女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