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数十只紧跟自己的行尸,张祈儒越来越激动,十余分钟后,张祈儒一个遛烟顺着小路就甩掉了这群行尸,然后回到了信用社。大部分行尸都被张祈儒引走了,所以信用社周边就只剩下少许几只。张祈儒砍瓜切菜般解决掉了。
ATM房里,一个身着押运服的人躺在角落里,浑身是血,头部没有一块好肉,脖子都快断了,因而没变成行尸。那人右手里拿着一把霰弹枪——一把真枪,现在就在张祈儒眼前!张祈儒遏制心中的激动,一步一步走向那把枪。
他触碰到了,冰凉的感觉,是金属的感觉,是力量的感觉。张祈儒一把抓过霰弹枪,抱在怀里,他也说不清为何如此,或许在禁枪的天朝,每个男人都有一种扛枪当英雄的梦想吧。在天朝,禁枪力度乃是世界之最,对于末世来说,枪支更是无比难得,相信以后,为了武器大打出手的大有人在——而现在,张祈儒就握着一把!
张祈儒一下子就感觉自己像是变成了真正的军人,不过他并没有被喜悦冲昏,反而冷静的翻了翻押运员的口袋,果然,又发现了两枚子弹,退出霰弹枪里的三枚余弹——一共五枚子弹。
“哈哈!”张祈儒忍不住笑出声,有了枪就能挑战更高级别的Boss了!
本着占了便宜就跑的原则,张祈儒一刻也没有停留,直接离开了小镇。至于为什么又回到那群人的聚集地,张祈儒勉强给了自己一个理由:有个正直的家伙被困在那里,说不定那人能对自己有些帮助,况且,他很不喜欢物化女性的行为,尤其是趁火打劫!
聚集地。
张祈儒探了探聚集地的地形,发现由于聚集地车辆较多,因而虽然紧靠一个小村庄却没有以村子里的房子为落脚处,反而在村口的路边上扎营。这倒是很聪明,跑起路来会方便得多。
村子在聚集地北侧,最近的一户人家距离不足二十米,是一栋两层楼房。
张祈儒绕了好大一圈才偷偷绕到那栋楼房前,打算在那里监控一下这些人的行动,顺便也看一下那个正直的家伙长什么样。
正午,聚集地也该开饭了。好在末世初期,食物的获取并没有那么艰难,至少三四十人还是很容易养活的。这群人有一辆卡车,上面满满当当都是食物——米面粮油副食品,啤酒饮料八宝粥......估计把某个商店全搬空了。
“六子,去把那个家伙带过来,饿了一天多了,我还不信他能不吃饭!”大哥愤愤的说,没有拿到枪还损失了人让他心情很不爽。
“好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