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姝的脚崴了,肿得根本没法走路。
夏伦是“落井下石”的那个人,最后当然由他负责把秦姝背回去,而且还得买好早餐送到她跟前。
秦姝趴在他背上,毫不客气地使唤道:“香炸南瓜饼,红枣牛奶,煎饺,萝卜糕,小笼包……唔,暂时就这几样吧,别买错了。”
说完她肚子还咕咕咕地叫了几声。
秦姝一点儿也不觉得难为情,反倒是夏伦哈哈地笑起来,把她往上颠了颠,说:“脚伤成这样还不忘吃,看来是个吃货。”
“你这话没什么逻辑。”秦姝撇撇嘴,晃了一下肿起来的脚,“脚已经受伤了,一时半会弄不好,所以当务之急是填饱肚子,省得又饿又疼跑去医院。”
夏伦又笑起来,狭长的凤眼流动着一种迷人的光彩。
秦姝莫名其妙:“这有什么好笑的?”
她觉得夏伦的笑点太低了。
“你说得有道理。”夏伦说。
事实上,夏伦也不明白自己在笑什么。
但此时此刻背着脚崴了的秦姝,他心里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愉快,仿佛她说的每一个字都非常好听,连清晨的空气也比往常清新。
明明他和秦姝只见过几次,但每一次都印象深刻。
第一次在西餐厅,夏伦跟随凌墨寒外出执行任务,暗查玫瑰组织潜伏在林城的间谍。
那次秦姝被一个油头粉面的小子纠缠不休,他惊讶于老大竟然会出手,把那小子的胳膊拧断了。
随后他看见秦姝,侧脸很漂亮,于是他像平常那般调侃了一下。
纯粹是习惯而已,尽管落在外人眼里很轻浮。
没想到秦姝也不闹,还冲他笑起来,那双潋滟含笑的桃花眼就这样刻入夏伦的脑子里。
那一刻,夏伦觉得秦姝和他是同一种人。
这很有趣。
此后两人在酒吧喝龙舌兰酒,秦姝一点儿也不矫揉造作,喝起酒来潇洒痛快,使人觉得看她喝酒也成了一种美景。
只是意外的,夏伦没想到秦姝的酒量那么惨,这倒让他有种意外的小惊喜。
再有就是前天晚上,老大被玫瑰组织的杀手一路追杀,军车撞在护栏上,差点翻车了。
换成平常的女人,恐怕早就吓破胆子了,哪还会冷静地打电话求助,把地理位置清楚准确地发送到他手机上。
这让夏伦又想起先前在车库遭遇袭击时,秦姝虽然吓得半死,却也比一般人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