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这不发动起来了么。”
“你的右脚下面有两个踏板,左边是刹车,右边是油门……哦不对你们位面没有油,用风力驱动,叫风门。唉,这车真破,连变速箱都没有,你们位面的机动车技术实在是太落后了。”
“对,只要右脚操作,所以你左腿伤了完全没事。缓缓踩风门,车子动起来,打方向找找感觉,你看,开车就是那么容易……”
一辆银灰色的不知道属于谁的跑车,如离弦之箭一般离开了弥赛亚的停车场,奔跑在西星城宽阔的大街上。
“注意,前面有车,向左避让,打方向盘,打太多了,回一点……”77孜孜不倦地指导着罗松溪开车。
可她发现,罗松溪已经开始不听她的了。
银灰色的跑车如一条游鱼般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完美地实现了对前车的超越,本来77让罗松溪超车前好歹点一点刹车,但罗松溪没听她的,完全没松风门就这样贴着人家超了过去。
超过去的时候依稀听到被超的那辆车的司机正在惊慌地冲着他骂脏话。
罗松溪并不知道,之前老约翰让他日日观看胸口的花纹,是一种很好的锻炼精神力的方法,但事实上他已经拥有了很卓越的精神力。
这令他拥有远超常人的反应能力,罗松溪手握方向盘,在经历初时的生涩后,极快地就找到了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
他觉得开车不仅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而且是一件……很爽的事情。
77识趣地闭了嘴。系统心心念念想给主角开个挂,怎奈主角老是自带外挂。
罗松溪打开了跑车的车窗,夜里的风灌进来,这是和在荒原上飞奔同样的舒爽感。
他并不认识西星城的路,只是漫无目的的乱开,直到他看到一辆绛紫色的跑车停在他前方的路上,他才终于放慢车速停了下来。
停下来的原因不是因为罗松溪认出来那辆车是全联邦最昂贵的跑车——
这是罗尔斯跑车公司最经典的款式“银魂”,这辆高约3.5米,半球形的车身下顶着四个巨大的金属轮,长得活像一只巨型甲虫。
但这辆车在平路上的最高时速甚至可以超过80公里,只不过相应的售价要高达四千五百万联邦币。
停下来是因为他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这是纯粹出于长期在旷野上与西风匪进行猎杀与反猎杀中形成的本能,就像在塔尔塔地下的矿道里误入查拉斯特坐镇的那个洞窟时那种毛骨悚然感,从这样一辆静悄悄停着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