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心一紧,立刻熄火朝着两个人走去,提着硫酸瓶子的女人,两个眼窝有些下陷,头发蓬松没有好好打理的样子。
“游兰!”女人在背后咬牙切齿得喊着她的名字,迅速得旋开了玻璃瓶盖,准备朝着游兰的身上泼去。
游兰听到喊声猛然回转过身,竟然是潘越瑶拿着一瓶晶黄的液体要泼在她的身上,出于本能的反应,她紧张得闭起了眼睛。
一秒、两秒、三秒,足足过了三秒钟,那些液体一滴都没有落在游兰的身上,她缓缓地睁开眼睛,男人像是堵高大的墙,严严实实得挡在她的面前。
“啊……”尖叫是她的第一反应,那瓶硫酸如果泼在他的后背,岂不是要疼死了。
可他的样子根本就不像是受了伤,某种奇怪的味道直往鼻子里窜,哪里是硫酸,恐怕是人体代谢后的残液。
潘越瑶知道泼错了人,手里的玻璃瓶子徒然掉在地上,她的眼神空洞,像是受了什么刺激?
“游兰?已经有男人护着你了,为什么还要招惹风华?你知道他是怎么活过来的吗?是我在美国的街道角落找到了奄奄一息的他,因为他说过想站在旧金山的街头,所以我不顾一切得去美国找他。我让他住进美国最好的医院,足足陪了他三个月,他才能够完全康复。可是他回国一看到你,对我的态度就全变了,你为什么要破坏我们,到底是为什么?”
程泓铭今天穿着皮质外套,上面沾染着某种不可言说的黄色液体,他迅速得把上万块钱的外套扯下来,沉着脸得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
“潘越瑶,你发什么疯!游兰现在是我的女人,跟秦风华没有半点关系。你会为你所做的事情付出代价的!”
男人的脸上染着浓浓的怒气,这个不可理喻的疯女人。
游兰站在旁边,什么话都说不来,原来秦风华可以活着回来,是因为潘越瑶没有放弃他!在最关键的时候,对他真正不离不弃的人是潘越瑶。
而潘越瑶,像是爱情中的乞丐,在感情的世界里贫瘠到一无所有,却依然没有换回男人的垂青。
或许是被男人的气场吓住了,彭静慈换掉狰狞扭曲的嘴脸,唯唯诺诺得乞求道:“游兰,你已经有这么好的男人了,你就放过风华吧!让他跟我在一起,好不好?”
“风华现在已经恢复了健康,我与他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这一点我们早就已经说得很清楚,至于他选择跟谁在一起,那是他自己的权利,我没有办法左右!”
游兰平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