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伎俩,他以前和自己的朋友尝试过,最后得出了自己和他都没有做小偷的天赋。
陈昊一摸口袋,诶呀,两张面值五十两银子的银票没了,这个相当于十多万
mb了,就算在现代也是个大案。
他也不想想自己随身带个十多万出来不纯粹调戏小偷嘛!
“灵儿,挑一条腿废了,别打到大动脉。”
他不说,灵儿也早就举起手枪瞄准了,这次难度有点大,小偷在看见陈昊摸口袋的时候就跑起来了,等到陈昊下令开火已经距离他们快一百米了,手枪的常规交战距离是五十米,当然54手枪的威力比较大,打一百米也没多大问题。
两声急促的枪响过后,壮汉就倒在地上惨叫不止了,灵儿也是阴险,一枪敲在脚后跟上,一枪敲在小腿骨上,都是最疼的地方,而且估摸着这位老哥就算能恢复伤势,大概率也要落个终身残疾。
“老陈,怎么了?”
“他偷了我两张银票,可惜他跑不过子弹。”
陈昊随口答道,仰了仰头,示意富兰克林跟他一起过去。
壮汉流出的血不多,而且子弹温度很高也不会出现什么破伤风,当然如果这货照顾不好伤口那就两说。
“干嘛偷我钱?老实交代。”
陈昊蹲下身子,用他特有的人畜无害表情对着壮汉。
“我没偷你钱!”
壮汉还在嘴硬,陈昊掏出步枪在他的另一条完好的腿上又补了一发。
“偷没偷?”
“啊啊啊啊啊啊!!!我偷了!我偷了!”
壮汉一边惨叫一边扣扣索索的从背包里拿出那两张大面额银票,还沾着血,有点恶心。
“玛德,算你听话,其中一张留给你了,自己去养伤吧,以后别干这种事了!”
陈昊只抽走了没沾到血的下面那张,还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