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责难徐驰。
徐驰毫不示弱,反骂道:“你才是混账东西,武德宗和突厥人有啥区别?突厥人因为对将士们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威胁,所以要杀。而武德宗呢,他对我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威胁,所以也应该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当时的情景,你这个混账东西,也是在场的。如果我不把他杀了,今天能站在这里说话的,就是他武德宗,而不是我陈秦了!”
徐驰的话,虽然很牵强,但道理不是说不过去,正如后世的正当防卫,当某人要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安全的时候,难道你能引颈就死吗?
武则天设想了许多徐驰应该会说出来的理由,但万万没想到,徐驰的理由,竟然就是“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淮西王乃是堂堂的一品亲王,你不过一区区七品芝麻绿豆大的官儿,他杀你是应该,你杀他则是以下犯上。你这混账东西,难道连这点道理都不懂么?”武懿宗气急败坏,出言驳斥道。
徐驰的理论是后世老毛的理论,是基于双方平等基础上的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而武懿宗的理论,则是来源于武周的封建等级制度,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是理所当然的。若是反过来,虾吃鱼,小鱼吃大鱼,则无异于逆天之举。
两人论点不同,自然尿不到一个壶里去,谁也说服不了谁。
徐驰嗤笑道:“你这老家伙,纯粹是放狗屁,人家斩啜是突厥国的国君,比你那个狗屁亲王是不是大些呢?按照你的大官杀小官的说法,人家斩啜要杀你,你未必乖乖地让他砍头?人家是可汗呀,一国之君,难道就不能杀你一个小小的亲王吗?”
徐驰的辩驳,看似有些道理,其实逻辑混乱,漏洞百出,根本不值一驳。偏偏那个武懿宗,是靠裙带关系上位的,学问稀松,应付起徐驰这种胡搅蛮缠的人来,实在有点捉襟见肘,理屈词穷的感觉。
武则天虽然不想置徐驰于死地,但也不能任由徐驰这么嚣张下去啊。徐驰杀了一个武氏亲王,如果还任由他气焰嚣张,大放阙词,不但武懿宗等武氏子侄不服,自己贵为九五之尊,也必然颜面扫地。
武则天帮腔了:“混账,按你这么说,岂不是朕要杀你,你必然要先杀朕了?在你眼里,还有王法吗?还有朕的位置吗?”
还是武则天更厉害,一下子就戳到了徐驰理论的要害之处。按照徐驰“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理论,那就等于无视国君,无视王法的无政府主义。
徐驰虽然嚣张,在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