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第三个地方,就是之前提到很像叶问教拳的天台所在的街道。
没错,这一次跟之前的两个地方一样,财大气粗、腰缠万贯的林大包租公也是把这一条街上的所有楼盘给拿下了。
当然,他并没有将这些租户都赶走,毕竟他可是立下了一个要当最靓包租公的flag的。
另外一个原因,他需要等叶问来到这里租借天台,只有把天台租给叶问。他才有完成任务的机会不是。
说起来也就三个地方而已,但事实上要买下这三个地方也花费了林宏不少的心思和时间。
有人说,只要有钱,什么都好办!
其实并不是的,林宏现在就体会到了就算是非常有钱,也不一定什么都能办妥的感受,最起码,用钱买不来时间吧?
在这个年代买个地盘跟其他年代一样,都需要跟政府打交道。
若是对方是中央的话,林宏自信还可以说熟悉流程,走上一走。
但对方却并非中央,而是港英政府,林宏顿时就抓瞎了,港英政府的行事流程和相关规定,他可并不了解。
于是,为了解决问题,林宏找了一个比较出名的律师事务所来全权负责这些业务。
最终,在有律师事务所的帮忙下,所有的事情前前后后还是花了一个多月才搞定。
这一个多月里,林宏可谓是备受煎熬。
首先,花钱如流水。
到目前为止,他花出去的钱已经高达四十三万,要知道,现在可是四五十年代啊!这港元的购买力还是非常强的啊!可就是这样,却还是花了这么多。
其次,看书面文字看到眼发慌,什么转让租让协议、什么同意文书,这些文件叠起来都得有人高。
而且这些东西还必须全都得看,早上没看完,晚上接着看,几乎是没日没夜的看,最惨的是看完之后还得签,直至签到手抽筋为止。
最后,还得宴请这位达官,邀约那位显贵,这种人文交际更是让他烦不胜烦,而且面对的还是一群洋人。
面对洋人,林宏要不带上一个翻译,被人骂了,都还以为别人是夸自己呢!
没办法,谁让林宏前世的时候对英语实在无感,学的那叫一个稀碎,连散装英语都算不上。
不过,遭罪确实是遭罪了,但这一个月下来,林宏倒也是有了不少的收获。
比如他的英语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比如他现在终于弄明白了四五十年代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