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第一次见到周启勋,是在大学的迎新晚会上。
作为学长兼主持人的周启勋站在台上,玉树临风之外又带着些许的清冷倨傲,沈念一眼就爱上了。
尤其是他修长的手指捏着话筒说话的时候,声音冷冷清清带着难以言喻的禁欲气息,让沈念一颗少女心沦陷地无以复加。
再后来就是她各种有意无意地出现在周启勋面前,用自己出众的容貌来吸引他的注意。用后来周启勋形容她的话来说,就是恃美行凶。
最后的结果是她撩拨成功,两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
沈念这个人,在周启勋之前没有过任何恋爱的经历,自认在周启勋之后也不会爱上任何一个人。
她认定,周启勋就是她的今生最爱,所以她爱的义无反顾,爱的不给自己留后路。
在周启勋生日的时候她没有任何犹豫地就将自己清白干净的身子给了他,作为生日礼物。
那天晚上周启勋喝了酒,不然的话按照周启勋那样冷静克制的性情是不可能在两人前途渺茫的时候夺了她的身子的,是沈念主动给他的,逼着他要自己,那个年纪的男人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哪里经得住她的主动投怀送抱,两人在周启勋租住的公寓里折腾了大半个夜晚。
身上的汗湿了一层又一层,两具年轻的身体也淋漓尽致地纠缠到了最深处。
两人刚确立恋爱关系的时候,沈念大一,周启勋大三。
两人在一起一年零两个月之后,在她父母的棒打鸳鸯之下两人分手。
沈念家里是烟城极富盛名的百货公司的龙头老大,周启勋是小地方走出来的优秀学生,拿国家奖学金和学校贫困补助金的人。
分手是周启勋提出来的,他没有虚伪的用什么爱上了别人这样的理由来踢走她,就明明白白跟她直说她父母对他的羞辱他受不了。
后来沈念用傅景瑜刺激周启勋,两人复合。
然而没几个月之后她再次被周启勋甩了,这次周启勋甩她甩的很彻底,拿了她父母给他的钱毫不犹豫地出国留学去了,气得她躺在床上大病了一场。
病好了之后却发现自己怀孕了,是周启勋那个没良心的男人的,而那个时候她才大二刚结束。
她父母自然是不会同意沈念留下这个孩子的,而且那也有损她的名声,有损他们郑家的名声,但是沈念用性命威胁她的父母执意要生下这个孩子来,她父母最后也只能同意,给她办了退学将她送到了大洋彼岸的澳大利亚待产生孩